德国签证申请流程
中国公民可以通过两种渠道到德国申请签证。一是委托中国旅行社代理。出国人可以将护照及相关证件交给他们,并填写签证申请表所需的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国内永久地址、现在地址、工作单位和职位、旅行目标、停留期等。另一种方式是乘客直接到德国驻华大使馆申请签证。
探亲旅游签证
(1)、在德国申请探亲签证的手续
根据德国移民法,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到德国探亲:
(1)德国公民配偶;
(2)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
(3)德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异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4)其他适合德国法律规定探亲的外国公民。
中国公民到德国探亲或旅游,可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德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
(1)德国亲友邀请函;
(2)德国亲友出具的经济担保书,经当地外国人治理局或律师公证;
(三)申请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申请人身体健康证明(入境居留超过3个月的,居留不超过3个月的,不需要证明);
(5)有效的中国护照;
(6)填写签证申请表(居住不超过3个月的2份,3个月以上的3份),并在申请表上贴照片。
申请人可以委托中国旅行社代理人将上述证明材料转移到大使馆,也可以邮寄到德国驻华大使馆或上海领事馆。
(2)、申请旅游签证的手续
德国旅游签证申请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的,必须提交下列材料,并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填写并贴上黄色申请表,1式2份;
(2)有效护照;
(3)德国1家旅行社的预订确认必须说明旅游日程安置、往返、当地交通和住宿情况,团体游客必须有个人预订确认(酒店、旅游情况);
(4)旅行费用交付确认;
(5)医疗保险证明(保险公司证明)每人一份;
(6)用德语或英语书写的工作单位提供的证明:工作岗位、月薪、准假证明。
(3)、探亲旅游入境居住规定
德国还规定外国人进入和居留:
(1)外国人到德国探亲,取得入境签证后,还应申请居留许可证。你可以委托你在德国的亲戚和朋友提前向外国人治理局申请,也可以在进入后申请。
(二)入境后变更居住地的,应当及时向外国人治理局报告。
(3)旅游签证持有人不能从事任何工作。想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必须取得外国人治理局颁发的工作许可证。
如果进入者暂时有事故、交通事故、疾病等特殊情况,在签证期限内不能按时离开,可以再次签证。德国驻华大使馆签发的旅游签证一般对申根国家有效:比利时、德国、法国、希腊、意大利、卢森堡、奥地利、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