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多长时间?
目前,我国法律对国有企业结算清算期限没有单独的规定。
国有企业的解散清算应当适用《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然而,这两项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破产清算的具体期限,只规定了申请破产清算的一些程序所需的时间:
1、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法 本法第180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 )项目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十五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公司法》第185 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收到通知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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