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高级人才的认定准则
1、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2、高层次人才认定领域:
在我市工作、来湛自主创业或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协议)1周年以上(柔性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人才
工作单位包括我市市属单位、中心和省驻湛单位、县(市、区)治理单位及非公有制单位、社会组织或团体。
3、高层次人才依其专业水平和功绩、奉献等不同,分为 A、B、C 共3个层次,依据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认定。对达到相关层次准则条件但没有纳进目录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经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定期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
4、高层次人才除须符合各层次人才认定目录清单外,还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有良好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3)功绩显著,奉献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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