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蔬菜包”等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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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11月1日电 (记者 范丽芳)11月1日,记者从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视办理局得悉,该局发布《关于标准疫情防控期间蔬菜包等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以敬服该市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次序。

《告诫书》要求相关组织者、运营者要为消费者供给价格合理的商品和办事,敬服一般的市场价格次序;落实明码标价轨制,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元等;以套餐形式(如“蔬菜包”“生果包”等)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在配送末端显著位置公示所含商品的品名、规格和零售价。关于另行收取打包费、配送费等办事性费用的,应当标示办事项目、价格及计价单元,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卖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该局将依法制止保供配送单元和相关运营者有以下不合理价格行为:彼此通同,把持市场价格,损害其他运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漫衍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鞭策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侵扰市场价格次序;操纵虚假的或者使人曲解的价格手段,拐骗消费者或者其他运营者与其停止交易;不按规定施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轨制,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标价之外加价出卖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除消费自用外,超出一般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招致市场供给严重、价格发作异常颠簸的商品,鞭策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等。

大同市市场监视办理局将对违背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矫正,充公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更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漫衍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奇货可居,鞭策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更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根据规定,关于借疫情防控之机通同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奇货可居等侵扰市场次序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拨打监视举报德律风赞扬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分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置;对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查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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