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让女闺蜜试探丈夫,丈夫没有把持住发生了关系,构成犯罪吗
妻子让女闺蜜试探丈夫,丈夫没有把持住发生了关系,构成犯罪吗
还有这种事?构不构成犯罪,需要看是怎么个试探法,怎么个把持不住了?
在这个事件里,丈夫对妻子顶多是不忠,虽然从广义上讲,这属于违反了《民法典》中,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也是违法,但却远谈不上犯罪。
剩下的,就是丈夫对妻子闺蜜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了。在这个过程中,唯一可能有关的犯罪就是强奸罪了。
那么,丈夫究竟有没有可能构成强奸罪呢?作为法律人,我来展开讲讲:
一、什么是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的手段包括暴力、胁迫、其他手段。
其中暴力、胁迫这两种手段比较好理解,其他手段可能很多人不太理解。
从侵害的法益来看,强奸罪侵害的是女性的性自主权。侵犯女性的性自主权,主要就是使女性在陷入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境地,与女性强行发生关系。
这里的其他手段,就是除了暴力、胁迫以外,其他能够使女性陷入这种境地的方法。包括趁妇女醉酒之机、熟睡之机、冒充女性丈夫等手段,与妇女发生关系。都可以构成强奸罪。
二、丈夫可能构成强奸罪
从强奸罪的构成来看,只要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就有可能构成强奸罪。
在这个事件里,如果妻子闺蜜只是想帮妻子试探丈夫,并不想真正与丈夫发生关系,丈夫却强行与妻子闺蜜发生了关系,就是有可能构成强奸罪的。
但是,与女性发生关系,是否违背了女性的意愿,除了女性自述以外,还好看客观经过。否则的话,女性想把男性送进监狱,只是一句话的事情。
因此,还要看在客观行为上,丈夫是否采取了违背妻子闺蜜意愿的行为。
如果丈夫没经受住诱惑,欲与妻子闺蜜发生关系,闺蜜随即拒绝,丈夫仍然强行与闺蜜发生关系,自然属于强奸。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丈夫也是可能构成强奸罪的。那就是,闺蜜试探的手段是,与丈夫单独外出,醉酒后让丈夫送回家。这种情况下,如果丈夫没经受住诱惑,明知妻子闺蜜醉酒,仍然与之发生关系。这种情况,就属于妥妥的以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属于强奸罪。
至于闺蜜半推半就,与丈夫发生关系,或者根本不推,直接以试探为由,自愿与丈夫发生关系,丈夫自然不构成强奸了。
三、试探有风险
但是,即便是丈夫构成强奸罪,可能闺蜜存在很难证明的问题。
要知道,强奸罪最难的就是取证困难。除了需要证明双方发生过关系,还要证明发生关系时违背了妇女意愿。这个取证工作,虽然法律规定由警方来侦查,但警方的侦查还是需要被害人的配合。而由于强奸罪往往发生在较为私密的场合,在事发后,往往很难证明。
尤其在题主说的这种情况,闺蜜去试探丈夫,必然与丈夫之间会存在暧昧对话。这对事发后,如何证明发生关系并非出于闺蜜自愿,显然是很不利的。
所以说,没事还是不要玩这种危险的游戏,试来试去,没事也要试出事来了,而且很容易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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