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春期,我做过许多荒谬的事情。最离谱的是曾经为了追求一个女孩子,我写了一封长达十页的情书,结果却被她拒绝了。还有一次,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参加了一个派对,我们喝醉了酒,竟然在派对上脱衣跳舞,被所有人围观,简直丢死人了。我还曾经因为喜欢上一个已婚女人,而陷入了一段痛苦的恋情中。现在想起这些经历,我仍然觉得自己很幼稚和可笑。
你好,朋友,谢谢你的提问,当你说你在青春期做了哪些荒谬的事情时,让我也想起了自己曾经的年少轻狂,记得我初中时的一节体育课,我们排队,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轮换着来,我那时是班上的一员,站在最后,老师让我站在男孩队的最后,我并不知道老师为什么这样做,后来,老师吹响铜哨子,哨子后面有一根绳子,老师抓住绳子,用铜哨子打我,我的手挡住了绳子,结果铜哨子打在我的手上,留下了一个大绿色袋子般的痕迹,我那时很矮,和老师相比,我把老师推到了跳坑边,他仰面躺在那里,很生气地起床打我,这时,校长听到了我们的争吵,走了过来,他看到老师准备打我,就大喊:“李老师,你在做什么?”老师觉得很委屈,转身回到办公室,体育课就这样结束了,现在回想起来,站在男孩队里又能怎么样呢?那时候我们真的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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