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滴滴司机罚款不到2万元自残?
生活在中小城市,几年前偶尔觉得出租车并不特别明显,最深的感觉是去其他城市参加制药行业的展览,不能开车,最严重的应该是2008年在郑州会展中心,我们邀请全国各地的顾客吃饭!结果,十几张桌子被安排到晚上8点,到达的人不到四张桌子。当被问及时,所有人都说他们找不到出租车。就连我们自己的员工也安排了一个多小时到达酒店。还有一次深夜出差到杭州,坐火车到,凌晨1点等出租车排队一个多小时,等车队伍很大,冬天啊!很冷的。
我也注册了滴滴。我总是看到他们在网上说滴滴可以有外遇。他们注册了从家到单位的通勤时间路线。他们没有收到任何清单。后来,他们根本没有激活它。滴滴司机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现在是互联网时代。许多人根本不了解当前的互联网,传统业务很难做到。这不是当年的40、50名员工吗?她们只会开车,通过开车养家糊口,为什么要剥夺她们这样的机会?社会需要不断创新,我们的社会才能发展得更好、更快。如果我们盲目压制这种新的经济模式,创新本身就很困难。谁愿意创新,引领时代的快速发展?
如果当地政府必须严格执行非经营政策,滴滴司机在处罚前能给予三次机会吗?也就是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严重警告备案,第三次处罚?人性化执法不好吗?我记得几天前有一篇文章讨论过。现在有一个平台“51快递应用程序”,每个人都可以抓取订单和提货。如果滴滴司机在平台上抓取订单,帮助人们携带一些小的紧急物品,这是违法的吗?大家的共识是,虽然违法,但不会受到打击。这些创新模式这么方便省钱,一定要把他消灭在萌芽状态吗?我们期待着尽快出台更宽松的在线叫车政策和鼓励创新的政策,以及灵活的执法措施。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