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父母从小抛弃的孩子,长大后应该和亲生父母相认吗
这个问题不好主观武断的妄下结论,这里面存在很多不同的历史背景被抛弃。在很早的过去,由于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旧观念作怪。有的家庭女孩较多,家庭条件困难为了捞儿子。没办法只好把多余的女孩送人,送的方式各有不同。有的父母心疼孩子想方设法,专找家中无有小孩知根知底的家庭收养。其目的就是想让孩子有个好的归宿,这样的送法就是孩子以后大了。也会理解父母的一片苦心,也不会怨恨父母的。就是不十分怨恨父母起码也会不满意的,有的甚至说我好几个姐妹。为什么不送她们中的一个,而偏偏选择送我。
也有的把孩子小被子包好,用纸单写上孩子出生年月日,利用清静时刻把孩子送到没有子女的人家门口。然后躲暗中等人家听到孩子的哭声,把孩子抱回家中方可偷回去。凡是象这样的收养人,大多数都是在孩子不懂事之前。搬离到很远的地方,目的就是生身父母反悔要回孩子。
在过去也有这种情况,若干后生身父母看孩子长大后很有出息。父母反悔想要回孩子,大多数懂事的孩子由于怨恨生身的父母从小将他(她)们抛弃。为报养父母的养育之恩,根本就不认自己的生身父母。
象这类的情况,在我居住的村屯就有两例这样的情况。虽然他们没有认他(她)们的父母,但是他们兄弟之情和姐妹之情还是很热络的。我觉得作为父母亲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把自已亲生儿女送人。这样作的后果,只能是人生的一大悲剧。
这是发生在过去年代的两个事例,最终结果对于这两家养父母来说这是个很好的结局。假如这两对养父母的收养故事发生在当今社会的今天,谁也不敢保证这俩家的结局。能不能达到以上的结局,这就要看生身父母和养父母谁家有雄厚的经济基础作支撑的问题了。
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纯属个人观点。不当之处,请大家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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