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10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信员 文天骄)“双11”马上就要到了。若是微商卖冒牌假货,将会遭到法令严惩。近日,天心区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路销售冒充品牌包的案件,并给该案被告人发了“制止令”。
微商卖冒充豪侈品获利数万元
本案中的被告张小琴(化名,后续人名均为化名)在长沙某公司处置财政方面的工做。那几年,当张小琴看到四周一些伴侣开网店而逐步变富后,也开启了本身的网店创业之路。在张小琴看来,通过网店销售冒充国际名牌的箱包商品,那种“生意”投入少、收入高。于是,张小琴便在某APP上注册了一家名为“小艾希的店”的网店,并从网上购置了高仿的出名品牌包等商品,在本身的网店停止销售。自2017年8月5日至2022年2月12日共计销售金额650014.95元,此中冒充“香奈儿”“普拉达”“LV”“MCM”4个品牌的商品共计金额284901.6元,获利69758.61元。
2022年2月14日,民警接到群寡举报后,在长沙市某小区居民房内将张小琴抓获,并现场查扣疑似侵权物品29个。
天心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张小琴销售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庞大,构成销售冒充注册商标的商品功,对被告张小琴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张小琴归案后能照实供述本身的功行、自愿认功认罚且签字具结、主动退缴了全数违法所得,有悔功表示,对其所栖身社区无严重不良影响,故对公诉机关适用缓刑等量刑定见予以采用。但考虑到被告张小琴对销售箱包较为熟悉,其处置此特定销售活动与所立功行的联系关系水平高,应制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处置销售箱包商品的运营活动。
法院判决缓刑并发出制止令
10月12日,天心区法院做出判决,被告张小琴犯销售冒充注册商标的商品功,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惩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张小琴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9758.61元,依法予以充公、上交国库;公安机关扣押的侵权商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制止被告张小琴在缓刑考验期内处置销售箱包的运营活动。
10月31日,天心区法院发出施行通知书。该案对涉进犯商标权刑事案件被告人发出制止令,在湖南省法院系统尚属首例。
本案承办法官马铁夫表达,制止令是对非监禁刑的一项社会办理立异,乃共同管束、缓刑等刑罚轨制施行的一项出格办法。一旦被告人违背制止令,就可能被撤销缓刑、施行原判刑罚。本案中被告人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冒充注册商标的箱包多年,对侵权箱包的销售渠道、货物来源、品牌及客户资本等情状较为熟悉,其处置的特定销售活动与其所立功行的联系关系水平高,为有效阻断被告人再犯可能、促抨击打击功分子教导矫正,同时从提拔常识产权立功治理效果、优化有利于立异的法治情况动身,确有需要制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处置销售箱包的运营,别的还对被告人并惩罚金15万元,多方位增大其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