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晨
前几天,网店东家孙密斯的父亲被法院强逼施行了,银行卡被冻结,卡内被转走23万余元。
2018年,孙密斯用父亲的营业执照开了一家网店,售卖河豚鱼干等河鲜、海鲜产物。之后买家郑先生以孙密斯网店所售河豚鱼干存在平安隐患且包拆上无保量期为由,将孙密斯的父亲告上法庭并胜诉。孙密斯表达,她的网店所售河豚鱼干为养殖河豚,不是野生,不存在平安隐患,且该鱼干为食用农产物,无需说明保量期。
此外孙密斯及其代办署理人查询到,郑先生告状了多起类似案件,实为职业打假人。孙密斯认为,郑先生大量购置是为盈利。关于二审的败诉,孙密斯表达将申请再审。
网售河豚鱼干
被买家告状要求十倍补偿
孙密斯是江苏启东人,家乡靠近长江入海口。2018年,还在上大学的孙密斯用父亲的营业执照开了一家网店,次要售卖家乡的海鲜产物,此中一款产物为河豚鱼干礼盒。
2019年岁首年月,买家郑先生下单50袋河豚鱼干,两天后郑先生又下单200袋。两次破费的总价为23750元,收货地址均为上海。
孙密斯告诉记者,她的网店生意不多,那是其时为行更大的两笔订单。
“下第二单时我还给对方打去德律风确认过,对方说订单数量没错,送人用。” 孙密斯认为她的网店能就此起色,没想到却因而惹上了讼事。
一个月后,一位北京的买家下单300袋。过后孙密斯得知,北京买家是郑先生的岳母。
2019岁尾,孙密斯突然收到了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传票,郑先生将她告状到法庭,理由是从孙密斯网店购置的野生河豚鱼干存在平安隐患,可能致人中毒,是食药总局制止销售的食物。河豚鱼干包拆上没有保量期,违背了《食物平安法》的相关规定。郑先生要求孙密斯十倍补偿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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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密斯说,其时本身懵了。她先上彀查询,发现郑先生及其家人涉及到多起类似案件,“我联络到一个被他告状的店家,说他是个职业打假人。”孙密斯说,既然如斯,她曾给对方打去德律风想暗里息争,但被回绝。于是孙密斯请了律师,递交了辩论状。
2020年3月,郑先生撤诉。2021年2月28日,孙密斯再次收到法院传票。去年岁尾法院一审讯决孙密斯败诉,需十倍补偿郑先生23万余元。孙密斯不平上诉,二审照旧败诉。
孙密斯没有施行法院的判决,“前几天强逼施行了,把我父亲的银行卡冻结,把钱转走了。”
买家岳母又以不异理由告状
卖家认为买家及家人均为职业打假人
孙密斯供给的判决书显示,郑先生次要控诉的是野生河豚存在平安隐患,属于食药总局制止销售的食物,以及包拆上无保量期,不契合《食物平安法》的规定。
孙密斯方辩称,郑先生控诉的野生河豚鱼干现实上是食用汗青悠久的河豚鱼肉干,是颠末去毒、清洗、晾晒等法式加工而成的。“网店卖的河豚鱼干都是养殖的河豚,是从我们本地摊贩处买的。”孙密斯告诉记者,本身从摊贩处购置河豚鱼干之后,并未对鱼干停止加工,只在外加了包拆,间接售卖。
“摊贩是从养殖场进的货,底子不是野生河豚。我们那里的人都吃,我们家人本身也吃,没有毒。”孙密斯表达,网店的宣传口号中确实写有“野生”字样,“我其时刚起头弄网店,不太懂,网店宣传是找人设想的。”孙密斯说,呈现“野生”字样不该该,但现实产物并不是野生,而是养殖,所以不存在可以致人中毒的平安隐患。
关于包拆无保量期问题,孙密斯阐明说,外包拆上确实没有保量期,但是网店宣传页面上有“保量期180天”字样。此外,孙密斯认为,本身所售河豚鱼干不属于预包拆食物,而是食用农产物,无需说明保量期。
孙密斯告诉记者,郑先生及其家人涉及到屡次类似案件,均为职业打假人。
孙密斯及其代办署理人查询发现,差别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有区别,郑先生及其家人在安徽、山东等地告状类似案件时败诉过,但在上海告状时胜诉过。孙密斯据此认为,郑先生将收货地址设为上海并在上海告状,是判断上海的法院会判他胜诉。
11月12日下战书,记者拨通郑先生德律风,对方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孙密斯父亲在一审中曾辩称河豚鱼干为肥料而非食物,二审中又称其为非定量的食用农产物,表述前后纷歧,难以采信。原告郑先生认为涉案产物属于未明晰标明保量期的预包拆食物,法院撑持郑先生提出的赏罚性补偿恳求。被告孙密斯父亲提出的郑先生歹意大量购置涉案产物索赔,非实在消费者为由主张不该付出补偿金的定见法院不予采用,维持一审原判。
孙密斯方的代办署理人认为,孙密斯的网店确实存在问题,一是食物包拆上未说明保量期等信息,但呈现那个问题不会被处以十倍补偿的惩罚。二是网店宣传中利用了“野生”字样,而现实产物是养殖的,根据《消费者权益庇护法》,消费者能够要求三倍补偿而不是十倍。此外上述代办署理人认为,郑先生属于知假买假,他购置河豚鱼干并非为了消费,因而不克不及被认为是通俗消费者。
孙密斯方代办署理人表达,他们会申请重审。
此外,郑先生岳母从孙密斯网店购置了300袋河豚鱼干,她也以河豚鱼干存在平安风险等为由,将孙密斯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货款。案件即将在杭州互联网法庭开庭。
出名打假人王海:
打假河豚“合理性不敷”
但此案卖家违背食物平安原则
出名打假人王海表达,就单纯打假河豚那个事来说,他认为“合理性不敷”,因为如今市道上卖的河豚根本都是养殖的,国度是允许售卖的。养殖的河豚颠末处置,一般不会有毒。
就孙密斯那个案子来说,“她是在冒充野生河豚,网店宣传上不该该有‘野生’俩字。”因而王海认为,孙密斯所售河豚的有毒有害的可能性不大,但其行为是在棍骗消费者。
别的,关于孙密斯所售河豚鱼干的来源,据孙密斯被告状后本身介绍,是从摊贩处购置,本身包拆售卖。王海认为,那就相当于是本身消费,是有潜在危害的,“从摊贩处买来,没有进货验收的法式,没有食物加工运营的资格,那是违背食物平安原则的。”因而王海认为,孙密斯应该遭到惩罚,三倍或者十倍“都不冤”。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兰安认为,目前我国的食物平安形势比力严峻,收集平台上很多不契合《食物平安法》的食物在鼎力大举销售,监管执法方面也存在一些破绽,那会给人们的安康形成威胁和隐患。就孙密斯被告状那个案件,钟兰安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根据《食物平安法》做出的,是本着庇护人民安康的角度动身的。
关于职业打假人,钟兰安认为,他们的存在是因为有让他们保存的土壤,因为我国的冒充伪劣产物食物较多,在威胁着人民的安康以至生命平安,行政机关查处的可能只是一小部门,还存在执法监管盲区。在那种情状下,职业打假人能在必然水平上搀扶帮助矫正那种违法行为,打假行为会让违法现象有所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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