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晴雯与宝玉有发生过关系吗_古代女子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的话,会有什么下场
《红楼梦》中晴雯与宝玉有发生过关系吗
晴雯自始至终没有和宝玉发生过男女之事,为什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晴雯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
晴雯在《红楼梦》—《金陵十二叉又副册》中排在第一位,是贾府众多丫环里拔尖的人物。曹公不惜笔墨,为她安排的“戏份”超过怡红院“总管”袭人,或通过别人的评论,或直接描述事件冲突,突出她的性格特点,刻画出她鲜明的个性。
一、外貌美丽出众,业务能力超群。
晴雯原来是赖妈妈买的小丫环,被贾母要了来,带在身边调教几年,派去服侍宝玉。众所周知,贾母有着极高的审美品味,能被她看中并派去侍候她最疼爱的孙子,必定有过人之处。且看她对晴雯如何评价:“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在贾母眼里,晴雯是样样都好的。
先说长相,王夫人说:“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林妹妹的美貌自不必说,晴雯长得像她,可知有多好看。又有王熙凤的评价:“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的好。”
再说业务能力,且看“勇晴雯病补雀金裘”。《红楼梦》第五十二回,宝玉舅舅做大寿,贾母给了他一件俄罗斯进口的氅衣,被宝玉不小心烫出了一个小洞,拿出去找专业的裁缝也无人识得,自不会补。晴雯看了便认出是孔雀金线织的,需用同样的线界密了。麝月笑道:“孔雀线现成的,但这屋里除了你,还有谁会界线!”终究还是晴雯带病连夜补好了。一件事,一句话,验证了贾母对晴雯的夸赞。
二、心无城府,率性而为
晴雯后台硬,能力强,未免恃才傲物,太过率性,与人相处锋芒过利,如宝玉所说:“满屋里就她最为磨牙”。宝钗常来怡红院被她报怨,黛玉被她关在门外过,袭人因为和宝玉的事被她讽刺瞒神弄鬼,抓住袭人口误直接一句话扎心:“正经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倒称起我们来”;讽刺芳官学了几出戏,不知道姓什么,要把芳官的干娘何婆子撵出去;打骂小丫环,越权撵了坠儿。好像是一只浑身是刺的刺猬,看谁不顺眼便扎;又像是装满火药的炮仗,一点就着。虽然有其率真爽利的一面,却不免得罪人,不懂得圆融变通,不够谨言慎行,不利于自身的生存。尤其是撵坠儿一事,平儿查出是坠儿偷了虾须镯,考虑到宝玉的感受和一干人等的面子,瞒下来没有宣扬开,背着晴雯和宝玉找麝月偷偷说了,让麝月等袭人回来找个别的理由再把坠儿撵走。之所以背着晴雯,是因为知道她“是块爆炭”,“忍不住”。没想到宝玉偷听了去,告诉了晴雯。果然晴雯听了“气的蛾眉倒蹙,凤眼圆睁,即时就叫坠儿”,虽被宝玉劝下,也只忍到第二天,宝玉出门去,她便把坠儿打骂之后撵走。不仅辜负了平儿的一片苦心,还有越袭人权之嫌。虽然嫉恶如仇是好品质,但是做事情也应讲究方式方法,否则会让大家心里不舒服,也给对手落下口实。她自己光明磊落,便料不到小人阴险,不懂得防备,最后落得悲剧的下场。
三、洁身自好,精神平等
在贾府,晴雯出身卑微,比奴才还低一等,是奴才的奴才,但她却自尊自爱,没有一点奴性,反而最瞧不上自低自贱巴结主子的“奴才”。秋纹得了王夫人赏的旧衣裳,觉得是莫大的面子,喜不自禁,晴雯却说那是别人挑剩下的,“要是我,我就不要”,“把好的给他,剩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
第三十一回,她不小心跌坏了扇子被宝玉训斥,她认为宝玉是拿她撒气,即便是她的“正经主子”,她也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肯受气求全,反倒是后来宝玉来哄她,留下了“晴雯撕扇”这一经典场景。
这样一位自尊自爱的女孩,在和宝玉相处时,是洁身自好的,不齿于靠某些手段勾引宝玉以求“上位”,哪怕是宝玉主动的。还是三十一回,宝玉吃酒回来,因天热要洗澡,因为前边跟晴雯拌了嘴,想哄她,便央她一起洗。对有心人来说,这是多好的亲近主子的机会,却被她拒绝了。第五十一回,袭人回家,晴雯和麝月服侍宝玉睡觉,宝玉说习惯了有个人陪在暖阁外边,否则害怕。晴雯马上让麝月过去,自己睡在熏笼上。半夜她调皮出去吓唬麝月,没穿外衣,宝玉怕她冻着,把她拢在被窝里焐着,她也很快回了自己的被窝。
她爱宝玉,爱得诚挚,和宝玉吵闹时宝玉要去回王夫人放她出去,她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临死前跟宝玉互换贴身小袄,把养了多年的指甲留给宝玉做念想。她爱宝玉,爱得纯真自傲,从不想方设法找机会往宝玉身边凑,却偏偏被人诬陷是“狐狸精”,难怪她至死心有不甘。
第七十七回写到晴雯临死前对宝玉说:“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由此可见,晴雯和宝玉之间是清白无辜的。
《红楼梦》中晴雯与宝玉有发生过关系吗?
没有。
从作者的设定上来猜想,晴雯不应与宝玉有过多的牵扯,她就是宝玉的伙伴,是丫头里的另类,和袭人是两种类型,和宝玉不会有肌肤之亲。所谓“晴为黛影”,特别像林黛玉的晴雯,是作者最喜欢的丫头之一,她的清白是作者极力维护的,他会让她“质本洁来还洁去”。
从原著里哪些地方可以看出这一点呢?
宝玉对晴雯的态度:
那天晴雯跌了扇,宝玉感叹“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在宝玉眼里,晴雯始终是要自己当家立事的,象失手跌扇子这样的粗心,不是持家有道的样子。
宝玉虽有贵族公子的毛病,但是他不算一个完全没有责任心的人,和他发生过关系的人,他不会准备把她放走害人家,反正贾府养得起,真成为他的人了,还放出去干什么?
咱们看他待袭人,可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为什么待袭人好?最根本的原因不是袭人会照顾人,而是袭人和他有过特别的关系。如果晴雯也有,宝玉不会有把她放出去的想法。
晴雯激将,说要嫌她们就打发她们,好离好散的没什么不好,宝玉让她不用忙,将来有散的日子。袭人也说过要回花家去,宝玉可是好言好语地挽留。由此可见,晴雯,他的确是没碰过。
晴雯对宝玉和袭人的态度:
袭人和宝玉有事,在贾府是没有公开的秘密,晴雯对此酸话连连,除了和众丫头一起笑袭人是西洋点子哈巴狗之外,还公开捅破两人的关系。她说:“自古以来,就是你一个人伏侍爷的,我们原没伏侍过。……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
什么叫没伏(服)侍过呢?在晴雯的话里,有了特殊的就是服侍咯。什么叫“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就是指和宝玉有关系的事呀。
晴雯不傻,如果她和宝玉有关系,这么指责袭人,那是把自己也暴露了出来。因为她没和宝玉滚过,所以能公开手撕袭人,能大声嚷嚷他们鬼鬼崇崇,如此,才是痛快地打人打脸。
晴雯临死的一番话:
晴雯被王夫人撵了回去,在姑舅表哥家里等死。宝玉前去看她,见着实在不像样子,晴雯当然也管不了那么多,她对宝玉说:“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都这会儿了,也没必要藏着掖着了。晴雯感慨自己担了虚名,冤屈得很,早知道得了个狐狸精的名声,干脆就做下这等事来。
晴雯是块爆炭,她率直得很,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当时也没外人,说得却是这番话。晴雯和宝玉是真的清白,什么关系都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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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的话,会有什么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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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人的地位不高,贞洁更是古代女人立世的根本,尤其是在明、清时期,这种观念更是无限加深,从其中的一项针对女人的举措——落红,就能看得出来当时女人的贞洁对于一个女人多么重要,如果嫁人之后没有落红,女人的命运会急转直下!
落红
在洞房当天夜里,新婚夫妻的床上,会有一张白色的丝绸,当然了,如果是穷苦人家就是一块白布。
这块白布是娘家人送来的,用来“落红”,将白布铺在夫妻二人的身下,二人在行房事的时候,女人的处女之身会随之破碎,那一抹类似守宫砂的证据会落到那片白布之上,将其染红。
女子身为处女破了身子,守宫砂会消失,落红正好相反,女子当晚破了身子,白布之上就会被染为红色,这是女子贞洁的最好证据。
第二天一早,男子会心急的查看落红白布是否变红,如果一片红色,男子会很开心,将这片白布还给前来验证的娘家人,一般由娘家妈将落了红的白布拿走,路上遇到人了也不避讳,会开心的和大家说,看到没有,咱家的闺女可是贞洁的,大家会一起开心,同时祝福他们。
如果没有落红,那么这场不幸,将全部由这位女子承担。
落红失败
当新郎在洞房后的清晨,急急忙忙的寻找妻子的落红,结果失望的发现,妻子的落红布还是白色的,新郎会觉得受到了侮辱,他竟然会和一个不洁的女人同房,在这个时候,男人占据了主动权,他会有几种处理方式。
第一、休妻
这样的选择是多数男人的选择,他们不愿意娶一个在结婚之前失去贞洁的女人,这顶绿油油的帽子,他们内心无法接受,如果新郎是一位粗人,还会打新娘一顿,出一口恶气。如果是个文人,也会用一纸言辞犀利的休书羞得新娘体无完肤。
第二、交给娘家
这种事情发生之后,在第二天将落红失败的白布交给前来的娘家妈,娘家妈拿着落红失败的白布走出新郎的家,前来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会把这件事情传得方圆八百里的邻里乡亲都知道此事,娘家妈也会羞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等到不洁的新娘送还娘家的时候,娘家把受到的白眼、毒舌、委屈、窝囊等情绪,一股脑的发泄给不洁的新娘。侮辱、殴打、谩骂是少不了的,还要揪出这位奸夫才算罢休,无论女子是否招认奸夫是谁,女子的下场恐怕都是浸猪笼了。
娘家要用处死奸夫淫妇的方式,向邻里乡亲宣示,女儿的错,不是我们的错,我们是贞洁的,娘家会大义灭亲。以新娘的命来换未来能够抬头做人。
第三、一夜夫妻百日恩
毕竟人是有感情的,正如老话说的那样“一夜夫妻百日恩”,在发现落红失败之后,新郎和新娘共度一夜春宵,有的新郎会心软,不将此事闹大,而是用其他动物的血弄出落红的假象,圆了新娘的面子,也救新娘一命,但是此事是否和娘家人说清楚,就看新郎自己的选择了。
这种不洁的女人都是有婚前性行为的女人,有奸夫是一定的了,没有人会允许这样的一个女人做自己的妻子,所以,尽管留下一条性命活下来,但是也要一辈子给新郎当牛做马,毕竟她心里有愧,新郎也会处处看她不顺眼,进行刁难。
日子一久,有的新娘夜夜哭泣,不久就自杀了,也有的活的久一点,但是生活也毫无乐趣可言,这样的生命和死了也差不多。
落寞的人生
古代女人的一生,因为婚前的性行为而毁灭,有人说她们的一生,从落红开始变得落寞,不过这是她们罪有应得;有人说,古代女人的凄惨,在于生不逢时,这样的事情放到今天,不仅不会被处死,一样可以拿到不菲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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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检验一个女孩子是不是处女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但是最为直接的就是看新婚之夜的落红。一般而言,女子出嫁,丈母娘都会给女婿准备一块白丝巾。即便丈母娘不准备,婆婆也会准备,因为这是见证女子贞洁最为重要的物证。
一般的人家,洞房花烛的第二天,这块丝巾是要拿给长辈们去看的。而大户人家则是由通房丫头直接拿走,第二天向主家太太汇报。大多数情况下,都会有落红。但是也有不见落红的情况,如果不见落红,那么女子一般来说就一个字,惨。
中国古代男子娶妻,尤其是头婚,那绝对不能出现被绿的情况,纳妾另当别论。所以,头婚娶的不是黄花大闺女,这对男家来说就是犯了大忌,甚至是奇耻大辱。对于这个女子而言,轻则可以到娘家去要回聘礼,直接休妻;重则遭受毒打甚至对其进行慢慢折磨,反正那个年月打老婆是很正常的事,那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因为在古代婚姻往往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很少有婚前能够见面,并且自由恋爱的。所以,无论娶与嫁,很多时候都是在掀开盖头之后才能看到对方的容貌。于是,合卺酒一喝,两人行完周公之礼,彼此才能合二为一,增进感情。
而当周公之礼行完,却发现自己被绿了,可想而知,这个感情还怎么能增进呢?所以,这一块落红绢往往决定了一个女子的命运。当然,古人的认知水平有限,其实也有很多情况下女子不会落红,这与其生理结构或者是因剧烈运动,摔伤导致处女膜破裂有关。
但这些都没办法解释,在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里,女人本就挺惨,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就是惨上加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