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苹果系统的《阴阳师》应用宝版_游戏版号?有什么作用?
苹果系统如何下载阴阳师应用宝版?
题主你好。
你的情况有点棘手。你之前玩的《阴阳师》应该在腾讯应用宝下载,属于渠道服务。
渠道服务是游戏公司在主要应用平台上设置专有服务器,如百度手机助手、豌豆荚、九游、当乐、360手机助手等,渠道服务账户登录方式不同于官方服务,阴阳官方服务必须通过网络账户登录,渠道服务根据您下载注册账户登录的渠道,如百度版本登录是百度账户,九游是九游账户,应用宝是QQ活微信。
苹果系统的“阴阳师”属于官服,苹果店不可能有应用宝等渠道版的“阴阳师”。因此,这意味着如果你想用苹果系统玩yys,你必须从头开始。
没办法,事实就是这样,很多从Android转苹果的玩家都有和题主一样的经历。
如果你真的不愿意通过渠道服务,你也可以试着用电脑下载Android模拟器,也许你可以在电脑上玩。
如何申请游戏版号?有什么作用?
简单来说,只有有了版本号,玩家才能在里面收费,否则只能白嫖,一般都是工作室和单位申请。今年版本号的发布形式不是很乐观。结果可能很久没有新的游戏公测了,老游戏又会火起来。我对逆水冷比较乐观,哈哈。
什么是游戏出版?
游戏出版,业内又称“游戏前置审批”、“游戏版号申请”、“游戏出版备案”等。
游戏出版是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相关游戏出版和运营的批准号的缩写。游戏产品属于电子出版物中的在线出版物类别,游戏出版过程属于出版物的出版过程。
游戏作品必须符合《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条例》、《移动游戏内容规范(2016年版)》等法律法规通知,出版批准后才能合规合法上线。
为了大家好好理解,我做了以下比喻:
比如把游戏产品比作孩子,妈妈是作权人,爸爸是运营机构。父母一起为孩子申请“身份证”。“身份证”是“游戏版号”,既不属于妈妈也不属于爸爸。“身份证”是国家新闻出版部门赋予孩子的法定证件。
为什么要做游戏出版?
由于游戏产品属于电子出版物中的网络出版物类别,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出版单位应当出版报纸、期刊、书籍、视频产品和电子出版物。“第八章第六十一条未经批准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不足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1万元以上,罚款5倍以上10倍,罚款5万元以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为了让大家理解,我做了以下两个比喻:
比如把游戏作品比作一本书,作权人就是写这本书的作者,运营商就是书商,网上渠道就是书店。作者写完书,作者和书商要卖这本书盈利,首先要找出版社走出版流程。国家审批部门批准后,才能合法合规销售。如果没有出版,一是销售行为属于非法出版销售,二是书店不接受,没有销售渠道上架。
另一个例子是将游戏作品与面包进行比较。作权人是面包制造商,运营商是经销商。在线渠道是超市。超市不允许不合格的面包在货架上销售给消费者。
因此,未出版的游戏产品在线运营属于非法出版物。
如何划分不同类型的游戏?
游戏出版中的游戏类型分为国内游戏和进口游戏。国内游戏分为国内网络游戏、国内移动网络游戏、国内游戏机游戏;进口游戏分为进口网络游戏、进口移动网络游戏、进口游戏机游戏。
其中,国内网络游戏涉及PC客户端网络游戏和网络游戏;国内移动网络游戏涉及Android、IOS等不同系统的移动设备、移动平板电脑等游戏终端设备。国内移动网络游戏根据不同的游戏玩法和内容分为第三个国内移动网络游戏和第四个国内移动网络游戏,申请流程不同。
为什么国产移动网络游戏只有第三条和第四条?
因为这个范围的划分主要是基于原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现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新广出办〔2016〕44号)中的“三、申请出版不涉及政治、军事、民族、宗教等主题,没有故事情节或简单的消除、跑酷、飞行、棋牌、解谜、体育、音乐舞蹈等休闲益智国内移动游戏.“,这个内容是通知中的第三条,因此被称为“第三条范围”。
关于“第四条范围”是《通知》第三条范围内的国产移动游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境外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申报材料的通知》(新广出版函[2014]111号)(以下简称《规范通知》)和《关于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的通知》(新联[2011]10号)的要求。..”
所以国产移动网络游戏除了“第三个范围”就是“第四个范围”。
详见:http://www.nppa.gov.cn/nppa/contents/312/23602.shtml
五、国内移动网络游戏在第三条范围内的申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第三条范围”的国产移动网络游戏,产品本身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即:
(一)不涉及政治、军事、民族、宗教等主题;
(二)无故事情节或情节简单;
(三)消除、跑酷、飞行、棋牌、解谜、体育、音乐舞蹈等休闲益智游戏;
(四)国产移动网络游戏。
对于上述条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例如,进口游戏、PC客户端游戏和网络游戏不属于“第三个范围”游戏;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综合游戏方法。例如,它们涉及消除、管理和培养游戏方法,不属于“第三个范围”,而是“第四个范围”。
如何定位游戏出版中的进口游戏?
均为进口游戏,满足以下任何情况:
(一)作权人属于香港、澳门、台湾的外国个人、公司或个人、公司;
(二)作权人属于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外国个人、公司或个人、公司以及国内个人、公司的合资企业;
(3)游戏产品由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个人、公司和国内个人和公司共同拥有;
(四)游戏产品属于国外或中国港澳台地区某款游戏授权改编;
其中,如果游戏产品只使用IP授权,如动画、小说、电影和电视作品(非游戏产品)改编为游戏,游戏的作权完全属于国内公司或个人,那么游戏可以是国内游戏。
七、单机游戏需要申请游戏出版吗?
我先对我们常说的“单机游戏”进行分类,比如“网络下载或中途需要网络的单机游戏”、“不需要任何网络的单机游戏”。
“网络下载或中途需要网络的单机游戏”,如果游戏需要通过网络下载;或者使用游戏产品涉及在网络的帮助下登录账户;或者在网络的帮助下支付费用;或者游戏中有通过网络传输的弹出式广告。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不是“纯粹”的单机游戏,而是网络游戏,这也是游戏行业在申请游戏出版时经常产生的误解。
对于“不需要任何网络的单机游戏”来说,这是一款“纯粹”的单机游戏。虽然不是网络游戏,但仍然是电子出版物,也需要出版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