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热爱航天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意识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以及扎实的文字水平。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协作,诚实守信,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无不良嗜好。
(六)工作经历要求:
航天系统总部人员,应具有总部部门副职或相当层级职务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总部处室正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具备和处室副职累计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航天系统所属单位人员,应具有二级单位部门正职或三级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具备和同层级副职累计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其中,集团公司所属二院、三院、航天三江和航天科技集团相当单位职能部门正职,以及任职在3年以上的职能部门副职、所属总体单位领导班子副职、2019年营业收入在10亿以上的所属三级单位中领导班子副职,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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