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_秉懿沦为娼妓后,真的很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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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刻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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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要真是挖个坑就能解决,当年的朱重八也犯不上四处磕头求人了。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_秉懿沦为娼妓后,真的很惨吗

在不少古代文学作品里,经常会出现这么一幕场景,某女子父母去世后,由于家中贫困无钱安葬,因此就“卖身葬父”。

这意思就是说,把自己当做一件货物,希望被人买走,然后好还钱来安葬自己的父母。

每当看到这样的剧情,就有人十分疑惑,好好的姑娘,干嘛非要卖身才能安葬父母呢?随便找个空地,挖个坑一埋不就解决了吗?顶多就是没什么仪式,葬礼寒酸了点而已。

如果单论程序,这样的想法确实没错,并且穷人也不在乎什么仪式,寒酸点也无所谓。

但问题是,这根本就不是随便挖个坑就能解决的事,要真是这么简单的话,当年的朱元璋,何苦磕头如捣蒜一般,去求地主刘德呢?所以说,想随便挖个坑就把人埋了,在古代根本就是异想天开的事。

我们还是以朱元璋为例子,看一看为何不能这么做。

朱元璋祖上几辈儿都是贫农,到了他父亲朱五四这一代,同样也是如此,为了能活下去,不得已给地主家当佃户,靠租住地主家的田地为生。

但屋漏偏逢连阴雨,在朱元璋十几岁的时候,家乡濠州先是发生旱灾,导致田里收成大减,旱灾之后,紧接着就是漫天蔽日的蝗虫,又把田地里仅剩的一点粮食吃的干干净净。

这还不算完,蝗灾过后,当地爆发瘟疫,彻底击垮了朱家。

前后也就半个月的时间,朱元璋的父亲、母亲以及大哥前后去世,死因均是饿死,家里也就只剩下朱元璋和二哥朱重六。

亲人相继离世,让这哥俩无尽悲伤,但在他们悲伤的同时,发现了一个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如何安葬父母?古人讲究入土为安,父母操劳一世,总不能临了让他们暴尸荒野吧?

但朱元璋和朱重六这哥俩,却没有能力,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_秉懿沦为娼妓后,真的很惨吗

要是按照“随便挖个坑儿”这种理论,这个问题有什么好为难的?兄弟俩拿把铁锹,找个荒山野岭,挖出来一个能够埋住父母的大坑不就完了?

道理很简单,但朱元璋做不到,为什么呢?这其中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挖坑的地从哪儿来?

古语有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通俗地讲,即便是在古代,每一块地都是有主的,哪怕是荒山野岭也不例外。

朱元璋所在的村子,拥有地产最多的人就是地主刘德,除了他之外,还有不少拥有少量田产的人。

而这些人,占据了方圆几十里之内所有的田地。

但凡是朱元璋家哪怕有一块地,他爹朱五四也不至于给地主家当佃户,自己种地自己收,不用给地主交租纳粮不香吗?

就是因为没有地,朱家才过得如此艰难,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朱元璋随便找个地方刨个坑?可能没等他刨完,就有人找上门来了。

而朱元璋所面临的情况,与那些卖身葬父的女子一模一样,同样都是没有的,所以,让这个女子去哪里挖个坑?

朱元璋最后的解决办法,是同村的刘继祖看他可怜,免费送给他了一块地,这才解决朱元璋安葬父母的第一个问题。

但那些卖身葬父的女子,显然没有碰上像刘继祖这样的好人,因此,也就只能寄希望有人能将她买走了。

只有有人将姑娘买了,比如某个财主,这样他才会在属于自家的地产里挑出来一块,让姑娘把父母安葬在这里。

说白了,这其实就是一种交易,姑娘用自身换取了一块能埋葬父母的地方。

朱元璋当年若不是碰到了刘继祖,那么他和他的二哥朱重六,极有可能也会上演一幕“卖身葬父”的戏码。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_秉懿沦为娼妓后,真的很惨吗

这就是不能随便挖坑的第一个原因,除此之外,还牵涉到一个户籍的问题。

我们现代人,有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出生证明等各种证明自己身份和籍贯的证件,并且得益于科技的进步,要查一个人的这方面信息也很方便。

而在古代,虽说没有现代的高科技手段,但是同样也有相对健全的户籍管理制度。

早在商周时期,就已经有基本的户籍管理办法,当时叫做“登人”,意思就是统计每一家的男丁数量,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春秋战国时,户籍制度更为完善,称之为“书社”,每25家为一社,地方长官每年会对所辖范围内的“社”进行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变动,主要功能是为了赋税服务。

而到之后的几个朝代,户籍管理制度越来越健全,统计内容也越来越详细。

尤其到了明朝,朱元璋为了防止滋生流民,更是进行了户籍大改革,先是在登基之初来了一次人口大普查,之后根据普查结果颁发户帖,户帖中的内容,包括这个人的户种、原籍贯、现籍贯、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

其详细程度,基本上与我们现代的户口本差不多一样了。

在这种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下,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身份可查,叫什么,家住哪里,什么职业,官府一翻户帖基本上一目了然。

要是没在户帖上,那么就惨了,那就是古代的“黑户”,而黑户是古代官府重点打击的对象。

比如当地发生盗窃案件了,在没有抓到罪犯之前,官府先会找那些黑户一一排查,即便不是他们干的,但也脱不了被官府怀疑。

总之,在古代,没有户籍成为黑户的话,那真的是寸步难行。

而之所以要说这些,就是因为如果随便挖个坑埋了人的话,那么户籍问题就没办法处理,而不处理,那就会给活着的人带来无尽的麻烦。

为什么呢?前文也讲过,古代户籍是会定期进行普查的,看一看原先的户籍登记人数有没有变动,如果一个人死了,那么按流程来说,就需要注销对应的户籍。

而那些需要“卖身葬父”的女子,大多是跟随父母流落到异乡的,也就是说,他们的户籍并不在这里。

因此,如果这个姑娘想保留自己的户籍,那么有两种办法,第一种是将父母的尸体运回故乡埋葬,同时报备官府,注销父母的户籍。

另一种办法,就是姑娘落户在父母死亡去世的地区。

先说第一种办法,这肯定可行性极低,都沦落到卖身的地步了,让姑娘拿什么来支付运送父母遗体的费用。

而第二种办法呢,看上去似乎可行性很高,但需要注意的是,要想落户在父母的死亡地,需要给当地的官府出具一份证明。

这个证明就是来佐证自己的身份,并且死者确实是自己的父母。

但问题是,这个证明不是一纸文书就行的,最好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有个埋葬父母的坟头,并且,这个坟墓的规制还得符合官府的标准,以便查证呈报。

不然的话,官府是不可能让你落户在当地的。

你要是随便挖个坑把父母埋了(前提是找到能挖坑的地方),然后指着坟头说这就是我的父母,且不说坟墓的规制合不合格,单说这样的做法,官府就不会认。

为什么呢?很简单,如果有个强盗杀了个人,也随便找个地方挖坑埋了,然后他也对官府说这里面是我的父母之类的话,那是不是就逃脱了律法的惩戒呢?

之所以必须保证坟墓符合规制,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而如果不这么做的话,那么这个姑娘将会面临原有的户籍被注销(毕竟人都跑外地去了),新地方又无法落户,最终就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黑户”。

黑户有什么危害前文也已经提过,除了会成为官府的打击对象之外,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证,同时古代出行到哪里都需要“路引”,也就是身份证明加介绍信,而黑户是不可能有这些东西的,因此,只得寸步难行。

所以,古代那些“卖身葬父”的人,除了想有一块安葬父母的土地之外,更需要有人帮他们解决因为父母过世而遇到的户籍问题,其中就包括把坟墓修建的合乎标准,而这些都需要花钱,没有钱,那就只能出卖自己了。

最后一个,就是葬礼仪式方面的问题。

这一点并不是特别重要,但也是原因之一。

古人对于身后之事相当看重,很早就有“事死如事生”的说法,包括“入土为安”等说法,都是源自这种观念。

因此,一个人过世之后,但凡是有条件的,都会对丧事的仪式以及过程十分上心。

当然,这需要根据经济实力,富人不怕花钱,自然是大操大办,而穷人没钱,达不到富人这种标准,但至少在大体流程上也会尽力去跟随传统。

比如棺木、比如各种祭祀的用品等等。

要是真的像朱元璋哥俩那样,因为实在太穷,最终只能找了几件破衣裳,把父母裹住埋了也不是不可以,但终归这是个例,大部分人还是想稍微操持一下,最起码得有口薄皮棺材吧。

但不管是需要什么,都需要花钱去买对吧,而问题的核心是没有钱。

既需要给父母找个埋骨之地,又需要解决自身的户籍问题,还想让父母稍微有点体面能入土为安,要满足这三点,除了卖身为奴,还能怎么办?所以,挖个坑草草埋了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一、多数穷人没有地,无处埋葬。

二、古人重孝道,没有棺材,寿衣等一应用品视为不孝,这在过去是很严重的,与法与理都不容,否则一辈子都受人冷眼。

三、埋葬过程也要用钱,而且人越穷还越借不到钱。

秉懿沦为娼妓后,真的很惨吗

岳飞的满江红里那句“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让人心中愤懑不已。靖康耻对宋朝来说,确实是一场奇耻大辱,而宋高宗赵构的原配夫人邢秉懿的遭受,更可谓悲惨异常,被强逼“坠马堕胎”:就是从马上摔下来,以到达流产的目的!

堂堂南宋皇帝赵构的夫人,是怎么落入这般地步呢?

北宋靖康元年,金军攻陷真定府,宋钦宗赵桓情急之下,派弟弟康王赵构前往金营议和。赵构行至磁州时,被宗泽将军劝阻:“你的叔叔肃王到了金营后,就一去不复返,如今金国挞虏花言巧语诈骗您前去,肯定是没有什么好意的。况且,金朝的大军已迫近京城,大王再去又有何益!臣强烈要求大王你不要去。”

其实,就在赵构作为“和谈大使”前往金国的途中,金军依然在持续进军。十一月,金军轻而易举攻占了北宋首都--汴京。宋钦宗亲赴金军大营跪献降表,汴京城内皇家收藏、公私储蓄被金军掠夺一空。然后金军押送着俘虏和战利品北归,赵构的夫人邢秉懿也在俘虏中。

当押送的部队渡过黄河后,宋徽宗遣武义大夫曹勋寻机南归,要求他与幸运避开了这场劫难的赵构获得联络。宋徽宗交付曹勋一件背心,里边密写:“要想尽一切办法,快快来救你的爸爸妈妈。”

他还哭着嘱托曹勋转达赵构:“千万不要忘掉我这次被俘后,往北走的路上所受的苦。”并把擦泪的白纱手绢交给曹勋说:“你见到康王后,表达我的怀念和我的痛苦。今生今世父子恐怕是相见无期,只有收复河山,才能救他的爸爸妈妈。”

赵构的嫡妻邢秉懿摘下一只平时常常戴的金耳环托付给曹勋说:“到时传语大王,愿早日得以相见。如果见到我的父亲,通知他我还好。” 周围人听后都不由得悲伤掉泪。

北宋皇族北上途中,金军对他们任意凌辱,一半的人被摧残致死或自杀,尸身枕籍于途。而这一大群俘虏北上时,正是阴历四月,北方还很冷,宋徽宗、宋钦宗二帝和宋徽宗皇后郑氏、宋钦宗皇后朱氏、宋高宗赵构的夫人邢秉懿衣服都很单薄,晚上常常冻得睡不着觉,只得找些柴火、茅草焚烧取暖。

女子成为俘虏,其间所受的耻辱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从前显赫一时的贵族女性,绝大多数没有自杀的勇气,为了苟全性命,宁可逆来顺受,忍耐各式各样的凌辱。

宋高宗赵构的夫人邢秉懿在北行时,就现已怀孕了,被强逼“以堕马损胎”,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金兵逼迫她,从马上摔下来,用这种手法把自己的胎儿打掉。

手法这之残毒,令人发指,当押送到汤阴县时,因万夫长完颜宗贤逼辱调戏,邢秉懿几欲自杀。颠沛转徙的境遇,生死之间的挣扎,千言万语都难诉尽的痛苦都被她省却了,只是转达丈夫期望“早还”,转达父亲自己“无恙”。邢秉懿流于史书的话仅此一句,怨而不怒,哀而不伤 ,由此可以看出她是温厚重情的女子。

赵构在南京应天府称帝后,遥尊母亲韦氏为宣和皇后,遥册妻子邢秉懿为皇后。但这样的“荣誉”,对后来在金国“浣衣院”实为军妓营里遭受摧残的生母和嫡妻来说,实在是天大的挖苦。

绍兴十一年年底,宋金总算签订和约。宋朝割地称臣换来金熙宗“开恩”,在次年放还赵构的生母韦太后 ,以及送宋徽宗、郑皇后、邢秉懿的棺木归宋。

邢秉懿当了十二年的“皇后”,没有过一天皇后的日子,大部分时间都在受异族男人的凌辱,于1139年死于五国城,时年只要34岁!

这个女性的悲惨人生很大原因也是由于赵构的软弱无能,但是赵构却是十分长命,84岁才去世,比邢秉懿多活了50年。

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我便认认真真的回答你。

北宋的靖康之耻不仅是这个朝代的耻辱,也是汉人历史上极大的一处污点。宋徽宗沉迷花鸟风月,不问国事,结果北宋无法抵御金人的铁骑,不仅百姓遭殃,而且北宋皇室成员也都被金人掳走,其中就包括赵构的妻子邢氏。

虽然赵构在临安建立南宋,遥尊邢氏为皇后,但她饱受金人的欺辱,至死也没能回到宋朝。邢氏的悲剧,完全是宋室的无能造成的。

邢氏是赵构的原配妻子,与赵构感情不错,靖康之乱时,邢氏和赵构的妾室、女儿都被掳走,临走前让使者把自己的耳环交给赵构。

后来赵构在临安登基,后又迁都杭州,偏安一隅,虽然有岳飞、韩世忠等爱国将领主张北伐,夺回宋朝江山,但赵构患得患失,偏听秦桧等人,坚持议和,不许出兵。

然而,南宋的一味软弱并没能使金人罢休,反而步步紧逼,在临安苟且偷生的南宋政权也欲摇摇欲坠。赵构在龙椅上如坐针毡,索性投身于书画中,早早退位,把烂摊子交给了养子。

而邢氏在北方却饱受苦难。作为宋室女眷,金人对她们极为残暴,邢氏在北上时已有身孕,但金军却逼迫她堕马打掉胎儿。到了金军的阵营,邢氏和其他女眷彻底沦为了金军的娼妓,但她在给南宋的信件中从不诉苦,只期盼赵构早日将她接回。

赵构的软弱最终辜负了邢氏的期盼,她去世时才二十三岁,虽然赵构遥封她为皇后,但这一空洞的封号丝毫不能抵消邢氏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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