韧带拉伤怎么办_东莞一女子煮食隔夜木耳引发急性肝功能衰竭不幸死亡,怎么回事
韧带拉伤怎么办
据媒体报道,前几天在中国女排备战大冠军杯的训练场上传来令人揪心的消息,中国女排主力队员徐云丽在训练中,一记扣球单脚落地后突然抱着自己的左腿倒在赛场,表情十分痛苦,疼得大哭,随后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检查。
(网络图,仅供参考)
经医生诊断,徐云丽左膝关节韧带断裂伤,需立即进行手术。熟悉她的球迷都知道,徐云丽之前已经因受伤做过两次手术,如今再一次受伤,意味着她无法参加9月初在日本进行的大冠军杯比赛。
韧带受伤先固定和冷敷
高度怀疑韧带受伤的情况下,应马上停止运动,不要让受伤的关节再继续负重和活动。
韧带是连接两块骨头的组织,韧带受伤的部位会出现肿胀和淤血,急性损伤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活动,以减少出血。并立刻用冷水冲淋损伤部位或用冰块冷敷局部,以达到止血的目的,然后用绷带加压包扎防止肿胀,抬高患肢。
(网络图,仅供参考)
在高度怀疑韧带断裂甚至并发骨折的,在加压包扎后必须请医生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到医院做CT或是磁共振,医生可清晰看到伤者的韧带、肌肉和骨骼情况,从而准确判断受伤的部位和严重的程度。
完全断裂时需做韧带重建手术
最容易发生关节韧带扭伤或拉伤的部位在膝关节、手指关节和踝关节。韧带撕裂伤中,根据撕裂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完全撕裂和完全撕裂。
韧带不完全撕裂时,如果患者已经停止了大强度的包含有急停和转向的运动,并且能够长时间的休养,通常能够依靠保守治疗及物理疗法使部分撕裂的韧带得到很好地恢复。
(网络图,仅供参考)
当韧带完全撕裂时,断裂韧带的两端是无法直接缝合回去的,如果要最大程度恢复韧带原有功能,大多需要用韧带替代物,包括取自患者本人其他部位的韧带或者人工合成的韧带进行关节镜下微创韧带重建手术治疗。
做运动量力而行防韧带拉伤
由于人体肌肉和韧带在温度较低的情况下会反射性地引起血管收缩、血液黏滞性增加,伸展度降低,因此运动前要做好充分的热身动作防止韧带和肌肉拉伤。
在运动中要量力而行防运动过度,并及时补充运动所消耗的能量,在结束运动时缓慢停止,不要让韧带和肌肉因“急刹车”而拉伤。
湖南医聊特约问答专家: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柴志勇 刘莉
生活中韧带损伤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膝关节和踝关节韧带损伤,因为关节活动完成各种动作的时候不仅需要骨头的参与,更需要韧带来起到牵拉制动和传导力量的参与,尤其是在运动或者下楼等活动极易对韧带产生损伤,比如经常碰到的膝关节内外侧副韧带、前后交叉韧带、脚踝关节的三角韧带等,发生外伤的时候要注意及时的排除骨折可能,它和单纯的软组织损伤还不一样,其治疗方法是不同的。
韧带损伤要根据其损伤程度不同而进行相应的治疗方式,如果有韧带的断裂情况,毫无疑问必须要进行手术缝合固定,保守治疗是没有效果的,韧带没有办法自行愈合,严重影响以后的关节活动。那大部分是有韧带拉伤的情况,怎么治疗,首先要处理的是需要制动,不能再过多的活动,防止韧带拉伤变成断裂的情况,必要的话可以进行石膏制动,如果膝踝关节韧带的拉伤建议是制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根据愈合恢复的情况决定是否可以拆除石膏。再就是患肢抬高,刚开始给予冷敷消肿,减少组织渗出,48小时以后再热敷活血化淤,韧带拉伤组织附近外喷一些像云南白药类的药物,在制动恢复的过程中,一定要进行局部肌肉运动,有很多的病患让其制动倒是很听话,等让其开始功能恢复锻炼的时候,出现肌肉萎缩、关节失用了,得不偿失的治疗。应该说韧带拉伤只要能恢复的彻底,预后基本上是不会影响到关节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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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女子煮食隔夜木耳引发急性肝功能衰竭不幸死亡,怎么回事
木耳本身是一个非常健康的食物,之所以容易出现中毒,主要还是泡发的方式不科学导致,生活的小常识不注意往往会出大问题。
新闻背景
近日广东东莞就发生了一起木耳中毒事件,有一名34岁女子想吃木耳,于是就将木耳泡了起来,但是缺乏生活经验的人,一般泡沫儿数量都不准,这位女士也泡多了,当天没有吃完,剩下的木耳继续在泡着,该女子第2天吃完之后就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最终不幸身亡。
木耳中毒的主要原因
吃木耳食物中毒,真的不能怪木耳,很多人认为木耳里面含有亚硝酸盐才会中毒,实际上这是误解。
出现木耳中毒主要是因为木耳泡发的方式不对,高温泡木耳会滋生细菌产生毒素:
很多人为了赶时间或者为了更好的泡发木耳,喜欢用热水,但细菌往往就喜欢在适宜的温度下滋生,对木耳而言主要是容易滋生米酵菌酸,这种物质毒性很强,这也是引起食物中毒最主要的原因。轻者腹泻,恶心呕吐,患者直接会导致器官功能衰竭,而且无药可解。
如何避免食用木耳中毒?
一般情况下建议大家用冷水浸泡木耳,如果是冬天特别冷的时候可以用一点温水,正常浸泡三个小时左右即可,另外在泡的过程中最好是换几次清水。
木耳浸泡的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尤其是木耳表面已经产生粘液了,就意味着木耳可能已经产生毒素,不能食用。
如果有时候真的不走心泡多了,要将木耳从水里取出晾干,然后放到冰箱冷冻室冷冻,而且也要在两三天内吃完。
夏天到了,很多人喜欢吃凉拌木耳,一定要注意安全!
要不是看到这则新闻,还真的不知道木耳泡时间长有毒!现在再吃木耳,心里都有阴影了!在哀悼死者的同时,有几个问题需要问问:
首先,像这种泡久有毒的食品,食品包装上为什么没有安全提醒?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因为民以食为天。特别是现在,随着绿色消费观念的提升,许多以前喂猪的野菜,现在成了富人餐桌上的香饽饽。像这些野菜或其它食品,如果正常无毒,符合食用常识,也没什么大事。
但像有些食品,如果食用不当会造中毒的,食品包装上就应该注明安全食用注意事项。比如扁豆角要炒熟,否则容易中毒。黄花菜也要炒熟,否则也易中毒。木耳浸泡时间不能过长,否则也易中毒。像这些其实不能算常识,因为黄花菜、扁豆角农村老年人知道要煮熟才能吃,城市许多人并不知道,如果没有说明,就难免会出现中毒事件。
木耳早就飞入寻常百姓家,进入大众餐桌了,查了一下资料,木耳中毒的事件时有发生,那么同类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就是食品的安全管理问题。
在包装上印一行醒目的字“木耳浸泡不能超过4小时,否则会引起中毒!”难吗?肯定不难,但为什么就是没有人去做?归根到底还是管理问题。
其次,除了黑木耳,其它木耳及水发食品是否会有毒?
任何意外的事故发生,只有举一反三,才能规避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木耳致人死亡事件也应该这样。新闻中的女士是吃了浸泡过久的黑木耳中毒的,那么除了黑木耳,白木耳、皱木耳、毛木耳、燕耳等其它类型的木耳浸泡久了会不会产生毒素并导致食用中毒?
除了木耳,其它的水发食品比如香菇、海参等会不会也有可能引起中毒?这些水发食品浸泡多久为宜。销售包装上都应该有所说明,否则今天木耳中毒、明天海参中毒、后天香菇中毒……老百姓还敢不敢买菜了?
其三,出了这种事,该向谁问责?
出了人身伤害事故,总得有人要去承担责任的。食用者因为不懂木耳水发过久而中毒,已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她自己本人已经承担了知识盲点的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销售任何产品,如此产品有可能产生安全风险,必须告知客户。养鱼户的鱼塘如果淹死了人,鱼塘周边没有插有“禁止游泳”等告示牌,养鱼户是要担责的。
作为有可能食用中毒的食品,商家无论如何都应该标明食用安全注意事项,否则也应该承担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不要等出大事了再“亡羊补牢”,那时已经迟了。
像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受害者家属该不该向商家追责呢?小伙伴们怎么看?欢迎留下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