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妥结汇或收妥付款
是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将单据移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拨入议付行帐户的贷汇通知书(Credit Note)时,即按当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付给外贸公司。银行其实不垫付资金,那即为收妥付款。
那种体例倒霉于促进外贸企业扩大出口。 但是那种体例对议付行来说相对平安所以经常运用。
2.按期结汇
按期结汇是指我国银行根据向国外银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例如银行审单承认后7天或14天不等)到期不论是否收妥票款,主动将应收款项结算成人民币记入外贸企业帐户。
3.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的情状下,按信誉证条目买入受益人(出口方)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量收到票款之日的利钱,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付外贸公司。议付行向受益人垫付资金买入跟单汇票后,即成为汇票持有人,可凭票向付款行索取货款。
银行叙做出口押汇是为了对外贸企业供给资金融通,有利于外贸公司的资金周转。但是目前银行对信誉证的平安水平也不克不及完全包管,所以那种结汇体例目前已经不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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