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八旬的老太太遭到性侵犯,没有呼救。这也算强奸吧_农村老大爷和寡妇多次发生关系,有带去玩和买东西,是嫖娼吗
年近八旬的老太太遭到性侵犯,没有呼救。这也算强奸吧
很多人都会觉得荒唐,现实中真的存在这种事情,2015年漳州市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犯罪嫌疑人一天晚上喝醉酒后走路回家,在路上时不时的呕吐,摇摇晃晃走到村子附近,脑子里想到自己想要发泄一下,因为自己欲望憋的太久了,于是想起村子头有一个寡妇,年龄多大自己没有印象了。
于是他朝着寡妇家走去,推门的时候没有推开,于是从窗子上面爬进去,看到对方躺在床上休息,嫌疑人罪恶的想法兴起,于是爬到床上把对方制服,脱去对方的衣服进行性侵,这个寡妇其实是一个80出头的老太太,没有办法反抗,只能任由地方乱来,嫌疑人办完事后赤裸裸的躺在床上睡觉。
老太太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于是开门出去喊人,邻居听到了但是以为老太太胡叫,加上深夜也并没有理会,老太太无奈只能搬着凳子坐在门口,等到早上六点钟自己的儿子送饭来跟儿子说了情况,她儿子到房内看到嫌疑人还赤裸裸躺在床上睡觉,于是报警处理,警察来了嫌疑人都还在睡觉并没有醒过来。
警方把嫌疑人叫醒并控制,嫌疑人自己说都不知道自己怎么睡在别人的床上,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跟老太太发生性关系,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而在老太太身体里面提取出来分泌物,怎么男子的确性侵了老太太,于是逮捕了嫌疑人,最终该男子被以强奸罪起诉,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还有一个案件发生在云南,一名三十出头的男子喜欢跟比自己年龄大的女性交往,他多次以各种名义到一名80多岁的老太太家中,多次想要跟老太太发生性关系,有几次老太太反抗激烈没有得逞,还有一次是自己喝醉了没有得逞,剩下的他总共四次对老太太进行性侵,最终老太太无奈搬到猪圈里面睡觉,被家人发现异常,老太太说出了实话,最终该男子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从这两个案件里面可以看出来,不管你是不是有特殊嗜好,对八旬老太太感兴趣,但是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进行强制性性关系,那么你就是强奸最,不管受害人年龄有多大,都不能改变强制违背妇女意愿的性侵行为,所以也不要说对方不反抗不呼叫就认为是愿意跟配合不是强奸,这个就错了,这种是无力反抗或者自保生命安全,但是并不妨碍是强奸的事实。
农村老大爷和寡妇多次发生关系,有带去玩和买东西,是嫖娼吗
农村老大爷和寡妇多次发生关系,老大爷多次带寡妇去玩,还给她买东西,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怎么能算作嫖娼呢?“莫道桑榆晚,微霞尚满天”,老年人也有追求爱情、性福的权利;而寡妇也是人,也同样渴望被爱,渴望拥有激情!
那么,什么情况下,他们俩的行为是违背道德,甚至是违法的呢?下面,我们就从两个方面分析一下:
第一种情况,就是老大爷尚有妻室,而且儿女均已长大、成家立业。这种情况下,如果老大爷背着自己的老婆孩子去跟人家寡妇搞婚外情,那肯定是不对的,对不起自己的老婆,也给孩子们丢脸!也许,他的老婆跟他年纪相仿,年老色衰,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也许,他跟他的老婆感情一直不好,甚至早已破裂、分居,只是为了孩子,才没有离婚,就这样磕磕碰碰地过到现在。那么,他首先要做的,就是跟他妻子离婚,然后名正言顺地跟寡妇在一起,这样就会少了很多风言风语,两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快乐很幸福!如果没有跟妻子离婚的情况下就与寡妇整天厮混在一起,那肯定会造成很恶劣的影响!不仅破坏了自己的家庭,而且还给自己的子女脸上抹黑,让他们无地自容!
那么,孩子们有没有权利管自己老爸的出格行为呢?也许,有些做子女的,为了自己家庭的幸福和老妈的权利,会大吵大闹一番。但是,其结果呢,反而是适得其反,搞得人尽皆知,闹得沸沸扬扬,更加丢脸!并且,老话说得好:天要下雨,娘要偷汉,都不是子女管得了的事情!更何况是自己的父亲咯!
我们再来看一下第二种情况:那就是这个寡妇跟这个老大爷交往的同时,还跟其他的男人有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甚至公开地脚踏几只船,与其他好几个男人同时交往、发生关系,收受他们的财物。那么,这就涉及到卖淫嫖娼的问题了!在这种情况下,做子女的,为了维护自己家庭的利益,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报警或者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阻止自己父亲的荒唐行为,防止自己家庭的财产遭受巨大的损失!
综上所述,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老大爷和寡妇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伤害了自己的亲人的感情,老大爷甚至有可能触犯了重婚罪!第二种情况,如果属实,那么,就真的构成了卖淫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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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男女成年人,只要双方出于自愿,不管婚否?发生性关系,都不属于犯法。
道德标准的尺子,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农村老大爷,与寡妇多次发生性关系,且买物赠予对方。从此举看来,一定是两人都同意接纳对方,何谈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