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吴亦凡欺骗女大学生!违反中国法律吗?
违反中国法律!
首先回答:强奸是强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
(二)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
(五)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害者。
案例:2013年11月5日22:00左右,在北京市丰台区自己的临时居住地,张趁着住在家里当保姆的乐某某洗澡的机会,在乐某某的牛奶中加入了药物,致乐某某饮用后失去了意识。随后,张趁着乐某某昏迷的机会强奸了他。
根据本案,一审法院以涉嫌强奸罪判处张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张立即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今天,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违背了妇女的意愿,通过偷药、卑鄙、主观恶性,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当依法处罚。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强调,张在一审中仍然避免了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差。一审法院应当根据张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判决,正确定罪和适用法律。
二是违反中国法律的,必须接受法律制裁。
刑法第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适用本法。
本法也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的人。
犯罪行为或者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犯罪。
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渠道解决。
应该是聚众淫乱罪。据说吴千一起诱骗了五六个女孩,摸到了就睡觉。如果核实,是聚众淫乱罪,判刑很高。对第一方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吴千是聚众,是诱奸,肯定会加重处罚。
你对在校女大学生和女教师穿着过于露骨的看法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审美观。有一个进化的过程。暴露是年轻人在展示他们的青春活力和美丽。希望得到关注。没什么坏处。
大学是中国学生突变的时候。他们愿意改变自己,尝试新事物。长期的传统校园生活,个性无法释放。大学是个好时机。
大学女教师,或多或少也会受到学生的影响。但至于在学校没有达到暴露的程度。
这个东西是有度的,美是目的。我相信没有多少女学生是裸露的。
在校女生或女老师穿得太暴露,真的很不雅观。中国原本是一个比较传统的国家。虽然有些糟粕不合时宜,但大部分精华还是被中国人接受和传承下去。对于女生和女老师来说,端庄、优雅、内惠、外汇、知识和礼貌是正统的。如果你想选择你的妻子,绝大多数中国男人会选择这样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