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关切 | 民生保障政策“速递” 疫情期间渝中区居民可申请这些救助
近日,中心城区疫情形势严峻,为实在保障疫情期间渝中区居民根本生活,对因疫情影响形成根本生活困难的居民,可根据现实情状向户籍地或栖身地社区(街道)申请救助。
01
受疫情影响,招致根本生活呈现严峻困难,且契合认定前提的家庭或小我,可向户籍地街道处事处申请低保或低保边沿家庭。
02
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特困等群体,可向户籍地社区申请临时救助。
03
因患新冠肺炎形成家庭严重生活困难的居民,可向栖身地或户籍地社区申请临时救助。
04
因投亲、务工等原因在渝中区患新冠肺炎的非本区户籍居民,根本生活呈现困难的,可向栖身地或户籍地社区申请临时救助。
05
因疫情防控无法外出务工,或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持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赋闲保险政策无法笼盖的农人工等未参保赋闲人员,可向栖身地或户籍地社区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06
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根本生活面对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招致根本生活陷入临时窘境的家庭或者小我,可向栖身地或户籍地社区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07
因疫情防控,栖身在我市外区的本区低保、特困等困难群寡,根本生活呈现困难的,可向栖身地村居(镇街)寻求救助。
总编纂/丁政义
副总编/余满生 责编/田一柯
编纂/金鑫 校对/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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