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及我的底线,应该原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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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刻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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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际关系中,当某人触及我们的底线时,我们是否应该原谅他们?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我们的情感、价值观以及人际关系。原谅可以让我们摆脱愤怒和仇恨,有助于我们的身心健康。原谅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接受或容忍对方的行为,而是为了更好地处理我们自己的情感。我们需要审慎地考虑原谅的代价和收益,以及我们自己的价值观和人际关系。

为什么说秦可卿淫天香楼,淫如何理解?根据脂砚斋的评论,虽然事情没有发生,但它的言行令人悲伤和感动,令人发指,秦溪被命令删除“遗簪”、“更衣”诸文,这次只有十页,删除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因为现实中秦可卿的模型很差,所以参与创作的脂砚斋被曹雪芹删除了,最初的回顾被称为“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但现在流传于世的版本都是“死封龙禁卫”,这一回顾似乎是曹雪芹自己主动改正的(不是别人写的,也不是后来人改正的),根据脂砚斋的评论,老版电视剧《红楼梦》加入了这段被删除的文字情节,真是值得称赞!

根据刘心武老师的分析,他认为这座淫丧天香楼有大量的文字被删除,并加入了解释秦可卿出身的部分,然后借此机会推断出秦可卿的身份大不寻常,至于刘先生的制度,我没有足够的证据反对,他的推理也不是毫无根据的,他不仅研究秦可卿,还涉及很多方面,我认为他的研究很有意义,但在这里,刘老师提出的秦可卿因政治事件死亡至今无法说服我。

我觉得曹雪芹的初衷是秦可卿和公公贾珍在天香楼上啪啪的一声,相当一部分红学家也没有怀疑,因为焦大醉骂“爬灰,养姐夫”,说的是这两个人,爬灰是指公公和媳妇好,秦可卿的淫秽与贾珍有关,不正当的关系是他们俩,从贾珍死后对秦可卿隆重丧事的重视程度上也可以看出,这个屎盆不能扣在贾宝玉的头上,虽然宝玉睡在可卿的闺房里,意淫可卿,还遗精,但实际上他们俩都没有神马。

曹雪芹的红楼梦不是淫秽小说,他绝不能从伦理上败坏宝玉,宝玉和袭人,甚至其他丫鬟,都是提前发生性行为,但从伦理上讲是没有问题的,从今天的医学角度来看,秦可卿的病属于妇科病、下体大出血、月经不调等,根据珍珠和瑞珠在秦可卿的死反应,可以看出,一个撞柱子而死,另一个认出了自己的母亲,一辈子都没有回来,这意味着他们明天在楼上作弊时相遇。

综合脂砚斋评论、红学家解读和个人理解,系统梳理:贾珍很喜欢秦可卿,就聚在一起了,有一天,他们在天香楼上啪啪的一声,不幸被两个丫鬟看见,秦可卿因为害羞、羞愧、身体不好而上吊死亡。(在金陵十二钗正册的最后一页,画着高层建筑,应该画的是天香楼,画的是高层建筑中悬梁自尽的美女——画梁春的芬芳。)

曹雪芹本来想这样写,但是看完初稿,不想影响秦可卿的真实参考模型,觉得最好删除,于是删除了四五页的原文,由于雪芹全书初成,未来得及系统梳理,文字情节不够连贯,PS:如果稍微看一下脂砚斋、畸虎老或者其他批书人的批注,就会发现书商绝对不可能发表这样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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