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 申铖)记者25日从财务部领会到,财务部、海关总署、国度税务总局日前结合发布通知布告称,为完美消费税轨制,敬服税造公允同一,更好发扬消费税引导安康消费的感化,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畴,在烟税面前目今增设电子烟子目。
通知布告明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消费(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元和小我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消费(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通知布告称,纳税人消费、批发电子烟的,根据消费、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消费环节纳税人接纳代销体例销售电子烟的,根据经销商(代办署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根据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电子烟消费环节纳税人处置电子烟代加工营业的,应当分隔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隔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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