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消费税开征,生产环节税率为36%,烟弹涨幅在50%-80%之间
11月1日,电子烟正式起头征收消费税。此前10月25日,财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结合发布33号通知布告,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消费(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11月1日当天,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查询拜访发现,诸多电子烟品牌已涨价。有电子烟品牌从业者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旗下电子烟产物在消费到批发环节的涨价幅度在40%摆布,而从平台批发到门店环节涨价幅度为20%摆布。记者还从受访的从业者处领会到,在全国同一电子烟交易办理平台上,大都品牌烟弹和烟具的批发价格和零售定见价格都有上涨,只是各家涨价幅度有所差别,以烟弹为例,大都涨幅在50%-8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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