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最近宣布将新冠病毒疫情提升至一个备受全球关注的紧急公共卫生事件,这是继2005年后的又一次做出这样的决定,当时它首次提出了这一概念,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会议上强调,此次的疫情并不代表对中国政府在防控方面的支持缺乏信心,相反是对中国在疫情防控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给予高度肯定和赞扬。
当被认定为紧急公共卫生事件时,事件的条件有很多,包括感染人数、传播性、治疗效果、发生区域的人口密度等,病毒的传播速度快,发展趋势如何,是否已经扩散到国外,是否会对跨境人员造成影响等都是判断因素之一。
如果认定为紧急公共卫生事件,则意味着这个事件的影响超过了国界,可能需要采取一些快速而协调一致的国际行动来应对,这些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对所有来自疫情发生的地区的人员及其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等进行卫生观察;
2、防止感染患者被隔离并接受必要治疗;
3、禁止疑似感染人员或受感染者进入受感染地区;
4、限制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等的隔离和消毒;
5、在成员国境内设立专门的机场过境的飞机,可要求飞机停留在指定区域并避免人员上下和货物装卸;
6、如果目的地机场无法满足相关卫生条件,那么成员国可指令船只或飞机绕道前往其他入境口岸;
7、运输者和交通工具运营者需填写有关卫生文档,如疫苗接种、海事健康申报单等。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表示无需禁止国际间的人员流动、旅行和贸易,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有任何放松的意味,他认为,这一次的世界卫生组织重新评估了一次的危机等级,并强调应该在所有国家之间保持紧密的合作和沟通,无论是出于安全还是出于合作考虑,都应该慎重对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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