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实施时间< p>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 ( 共 100 天 ) 。< p>
< p>优惠对象 </p>< p> 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居民与我省签订了文化旅游战略合作协议,实现客源交付。 </p>< p> </p>
< p>优惠内容 </p>< p> 贵州省开放的国有 A 级景区(不含温泉景区、景区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景区)在严格执行 “ 限量、预约、错峰 ” 制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实行免费门票。 </p>< p> </p>
< p>优惠凭证 </p>< p> 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辽宁、上海、重庆居民以身份证为身份证。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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