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蒲松龄的野狗是最令人震惊的小说?
蒲松龄的《野狗》全文只有229个字,虽然篇幅短,读起来却让人脊背发凉,被称为《聊斋志异》中最令人震惊的小说。
故事不长,但仔细思考是极其恐惧的。
故事开头,蒲松龄只用八个字来解释背景: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清朝顺治年间,山东半岛爆发了一场长达15年的农民起义。
由于起义军首领名叫于七,所以起义被称为于七之乱。
当时蒲松龄为了避免文字狱的风险,只在“七乱”后面加了“杀人如麻”,让人看不出到底是谁杀人如麻。
在另一个故事《公孙九娘》中,蒲老先生明白了当时的悲剧:
七一案中,连被杀人、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天俘获数百人,在武场上杀戮,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因此,正是处于武力值巅峰的清兵“杀人如麻”。
当时,清军面临着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军,他们采取了高效的暴力屠杀。同时,他们在山东大兴连统治家庭。任何与起义军有一点关系的人都将直接当场处决。
有一段时间,许多村镇,甚至城市,都是碧血满地。可谓“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正是因为清军的大屠杀,老百姓无处藏身,才引出了这个“野狗”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李化龙的普通村民。
为了避免清兵的屠杀,李化龙跑到了山上。直到深夜,他才敢走出山。
一天晚上,李化龙刚从山里出来,碰巧遇到了晚上开始的清兵。为了避免杀人的灾难,无处藏身的李化龙急中生智。他立刻倒在地上,躺在死人堆里,假装死了。
夜巡的清兵没有从堆积如山的尸体中发现李化龙,很快他们就走远了。但李化龙还是不敢起床,继续躺在死人堆里,一动不动。
突然,李化龙听到周围有沙沙声。他悄悄地睁开眼睛,发现所有缺少头和胳膊的尸体都站了起来。
它们密密麻麻,像小树林一样站成一排排。
只听其中一具尸体说:“野狗来了,怎么办?”
其他尸体也乱作一团,颤抖着喊道:“怎么办?怎么办……”
然后,嘈杂的声音迅速消失,所有的尸体都倒下了,恢复了以前的沉默。
李化龙吓得大气都不敢出来,他按住狂跳的胸口,战战兢兢地准备起床。
李化龙一抬起头,就看见一个兽头怪物从不远处跑过来。
这个怪物是尸体口中的“野狗”。
野狗一开始并没有发现李化龙,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堆积的尸体上。
野狗走近后,它一个接一个地捡起这些尸首,然后伏下身,吸食人脑,大吃一顿。
李化龙害怕被野狗吃掉,所以他试图把头拱到尸体下面,想躲在尸体下面。
很快,野狗来到李化龙身边,他拨弄着李化龙的肩膀,想吃他的头。
李化龙用力躺在地上,野狗拨弄了好几次,都没能把李化龙弄出来,于是他推开覆盖在李化龙头上的尸体,露出了他的头。
李化龙死后紧张得窒息。出于生存本能,他在地上摸了摸碗口大的石头,紧紧地握在手里。
说时间晚了,就在野狗俯下头吃李化龙的时候,李化龙突然站起来,挥舞着手中的石头,对准怪物的头,措手不及。
石头击中了野狗的嘴,它发出了尖叫声,听起来像猫头鹰。
野狗嘴巴负担后,撒腿跑开,血吐了一地。
李化龙鼓起勇气站了起来,他看着满地的血迹,突然发现野狗被打掉了两颗獠牙。
李化龙捡起狗牙,仔细观察,看到两颗尖牙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英寸以上。
他把狗牙拿回来给村民们看,但每个人都不知道怪物身上是什么。
故事到此结束,篇幅不长,但仔细思考却极其恐惧。
也许有人会说,这不是一个荒诞的奇怪故事!这是什么样的恐怖?
写故事的人从来不只是讲故事本身。
蒲松龄的家乡,是七乱活动的地方。而且当七乱发生时,蒲松龄也只有八九岁。
清兵杀人,到处鬼火,这不仅是蒲松龄童年的噩梦,也是那个时代无数人心中无法抹去的创伤。
蒲松龄40岁时,他终于完成了《聊斋志异》,这部小说汇集了491部短篇小说。故事题材广泛,内容丰富。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关于狐狸和鬼魂的。同时,他讽刺和批评了当时社会的腐败和黑暗。
《野狗》其实是《聊斋志异》中一个非常特别的故事,它的特殊性和恐怖性在于故事的真实性。
“于七之乱”是真正的历史事件,是真正给社会和人民(包括蒲松龄本人)带来恐怖经历的现实悲剧。
为什么说《野狗》恐怖?
《野狗》的恐怖不在于“七乱”本身,而在于清廷在叛乱失败后对七叛乱地区的无差别报复,即坐株族。
当时只要是生活在七叛乱地区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被视为叛党,一个活不下去。
白天,人心慌。这也是故事的开头,主人公李化龙为什么要走夜路。
李化龙代表的是当时所有无辜的人。为了避免官兵的屠杀,他们不敢回家,无助地躲在山上和森林里。
那么,躲起来能安全吗?
显然不是。他们随时都会遇到清兵,结局摆在他们面前,要么被杀,要么假装死尸像李化龙一样躲过一段时间。
野狗的恐怖实际上是那个时代的黑暗恐怖。
“野狗”指的是什么?
活着的人很难生存,死了就安生了吗?
俗话说:“一死百”。然而,生活在明清易代动荡岁月中的普通人,即使死了也逃不过封建朝廷的敲骨吸髓。
就像故事中死去的人一样,他们的尸体会被野狗吞噬。
故事中还有一个细节:野狗被李化龙击中嘴后,像猫头鹰一样尖叫。
在民间,猫头鹰一直被视为不祥之鸟。野狗和猫头鹰有着相同的共性,代表着不祥和的坏运气。
说到“吃人”,作者不禁想起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写的一段话:
我翻开历史,看了看。这段历史没有时代。每一页都写着“仁义道德”这个词。我睡不着。半夜仔细看了看,才从字缝里看出来。书上写着两个字“吃人”!
无论是“人吃人”还是“狗吃人”,这种精神压迫,不仅活着的人活不下去,连死人都活不下去!
“野狗”在水深火热的人群中游荡,带着玉石的杀戮和生死的恐吓,代表着杀人如麻的叛党和官兵。
俗话说“兴,人苦,死,人苦。”无论是七叛乱,还是清廷出兵围剿,无论谁赢谁输,倒霉的都是同一群人。
清兵杀人盈野,恐怖!
僵尸林立复活,更可怕!
野狗吸人脑髓,恐怖到了极限。
而真正的恐怖,就是这个故事源于真实的事件,没有巧合。
在时代的压力下,饱受苦难的蒲松龄先生只能编造一只神秘的“野狗”来委婉地表达这段痛苦的历史。
蒲松龄创作的苦心,都藏在他的《聊斋志异.自序》中:
“知我者,它在青林黑塞间吗?”
他写这句话的时候,可能是怕后人被他的狐媚鬼迷住了,看不清当时社会各界人士的“众生像”。
老先生应该很欣慰:后生读懂了。
可怕的时代已经过去,留给后人的是历史上浓缩的伟大作品。篇幅精悍,读起来却为之心颤。
本文结尾,附上蒲松龄老先生的《野狗》原文,愿与君共赏:
在七乱中,杀人如麻。村民李化龙,从山中逃归。值兵宵进,怕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躺在死人丛中,诈骗尸体。
兵过已尽,不敢突出。突然看到阙头断臂的尸体,像森林一样站了起来。一具尸体在肩膀上断了头,口中说:“野狗来了,但是”群尸参差而应,说:“奈”俄顷,跌倒了,然后沉默了。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第一,遍吸其脑。李恐,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俾不得得的李力伏。物是推翻尸体而移之,首见。李大畏,手索腰下,得了巨石,握着。俯身欲米。李突起,大喊大叫,击中第一个,中嘴。物嚎如,掩口负痛奔跑,吐血道。看,血中得二齿,中曲而尖锐,长四寸多。怀归以示人,都不知道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