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人梁勇杀害妻子碎尸案已经得到了最终的法律严惩,梁勇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地杀害他的妻子呢?他是怎么被杀的?
自始至终,梁勇杀害妻子碎尸。
凶手梁勇出生于1955年,而成某出生于1971年,他们都是桂林人,1995年,梁勇与前妻离婚,1998年认识成某,次年结婚。
2001年,梁勇夫妇共同注册防水保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各占50%,2003年2月,这对夫妇有了一个儿子,为了照顾他,程女士的母亲江和梁勇的妹妹在一起生活时发生了冲突,梁勇怀疑程女士有外遇。
2006年2月,他们分居了,同年6月,程女士提出与梁勇离婚,但由于梁勇不同意,法院驳回了要求,但实际上,双方积怨弥深,已经势同水火。
2006年11月21日下午,这对夫妇回到了公司办公室,下午6点,他们又吵了起来,梁勇顿被虐待,下到一楼的地下室仓库,拿着锤子回到办公室,然后袭击了妻子的头,当场死亡。
为了摧毁尸体,梁勇回家拿了一把菜刀,在办公室肢解了程的尸体,那天晚上,他用车把尸体运回了他的住所,第二天早上,梁勇再次肢解了浴室里的尸体,然后用高压锅煮了一些尸体,并把它们扔进了浴室的下水道。
当天下午2点,由于下水道堵塞,尸体被周围人发现,梁勇意识到犯罪被揭露,即离家出走,下午4点,公安机关逮捕了在桂林市辅星路段驾驶机动车的梁勇,法医报告和照片后来证实,警方从下水道和化粪池中打捞出的尸体共有170块。
广西高院在最终判决中表示,梁勇在拘留期间向公安机关提供了“杨万里故意伤害犯罪”的线索,警方确认了举报事实,法院认为梁勇立功,缓解死亡纠纷 高院称凶手有立功表现。
2010年11月15日,广西高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否定梁勇的死刑判决,改判缓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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