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清算日是从公司停止营业之日起计算的。
公司法规定的清算日从哪天开始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外商投资企业也是如此,应在审批机关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开始清算。
而公司解散的条件是如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战时期日本对亚洲人民所犯的罪行,为什么没有得到彻底的清算
日本在二战时期对亚洲人民所犯的罪行没有被彻底的清算,这的确是事实,这更是对二战胜利果实的践踏。比如731部队这样的反人类的罪行都没有受到审判与惩罚。这明显的是违背了西方所标示的自由平等标准,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却默认了这样的结果。为什么?因为美国出于利益的考虑以强权干预了司法。
包庇这些战犯的是谁?让亚洲人民不能彻底复仇的是谁?使日本到现在都有法西斯余孽的是谁?美国。美国为了自己的所谓国家利益,毫无道德底线以及不择手段:日本法西斯违背了公平正义?小事儿。日本法西斯屠杀犯了众怒?无所谓。日本法西斯犯了反人类罪?哪有的事儿。
什么公平正义,什么道德法律,都没有美国的国家利益重要。美国的利益需要就是包庇日本罪行的最大黑幕!所以,需要怎么做才能彻底清算日本的罪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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