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毅沐蓉的小说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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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毅沐蓉的小说在线阅读

超级透视系统。

《超级透视系统》是作者空骑所著作的一部都市类小说,连载于飞卢小说网。

故事简介:被女友无情甩了的关毅,偶然得到一个神秘的面具……"超级透视系统"能看透一切,隐藏的古玩,体内的隐疾,废料中的极品……还有人心中的善恶!这简直无敌了!

带面具强奸自己老婆,称让其体验私会风险,谅解后还是犯罪不

强奸,就是刑事责任。谅解后也还是犯罪。这个事,我看过案例的,结果也是男的构成强奸。

事情是这样的:

一女的趁老公不在家,一直偷上网和异性聊天。老公发现后,说她又不听。老公便冒充异性网友,加了老婆的号开始聊了起来。聊熟后,男的就约她老婆出来到一座假山后见面。

到了那一天,男的见老婆打扮一番出去约会了。男的赶紧拿出准备好的工具,刀和面具,紧跟着去了。到了约定地点后,男的戴上面具,拿着刀逼着老婆强行发生了关系,然后赶紧跑了。老婆立即报了警。

男的被抓后,了解到男的是为了教训老婆私会网友,让其知道风险才这么做。男的初衷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样的行为还是构成强奸,尽管取得了老婆的谅解,只是对其减轻了处罚,男的还是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说明,只要是违反了刑法犯罪,进入司法程序,即便取得谅解,也得负刑事责任。要是纯民事行为违法,取得对方谅解,对方不起诉,不经判决,就不显示是犯罪了。

已经有这样的案例了,就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了。想让老婆知道私会风险,还是用正当的方法教育吧。用这样“强奸”的法,付出成本代价太大了,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了,自己也违法犯罪还得坐牢,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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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真事儿,丈夫为了避免“七年之痒”,戴着面具将老婆掠上面包车,强行发生关系,最终,情趣倒是满足了,但是却差点让自己啷当入狱。

小刘和自己的丈夫小王结婚七年了,柴米油盐早就磨平了夫妻之间的激情。因此小刘常常向自己丈夫抱怨,感觉自己的丈夫没有所谓的情趣,两个人之间没有了当初的新鲜感。

于是,小王为了让自己更有激情和新鲜感,就自导自演了一幕“激情戏”。趁着妻子下班回家,途中开了一辆面包车,趁妻子不注意,就将妻子捂住嘴巴抓进了车里,随后不顾妻子的强烈反抗,强行和妻子发生了关系。

那事情的结局,并没有小王想象的美好,小刘眼看自己受辱,居然拿起了手机想要报警。小王一听,害怕事情闹大,只能脱下了面具,承认那是自己。

小刘一看,自己的丈夫居然搞起了这一套,当即给了小王两个大嘴巴子。随即就向律师朋友咨询,自己的丈夫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强奸?

律师的回答,出乎了小王的意料,原来,小王当时戴着面具,在发生关系的途中,就是典型的违背了小刘的意愿,采取了暴力的手段,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违背了妇女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就构成了强奸罪。

值得庆幸的是,小刘看在了夫妻多年的份上,并没有报警,而是先理智的咨询了律师朋友,通过律师朋友的头,向自己的丈夫普及了法律知识,起到了警示作用,并表示了自己的不满。

当然,最后小王买了一套金首饰,才算将自己的妻子小刘哄好。

最后,也提醒大家一句:夫妻之间,也千万不要违背对方的意愿,一切要以尊重和沟通为前提,一切要有一个度,那就是千万不要逾越法律。千万不要为了所谓的浪漫和惊喜,违背他人意愿制造一些所谓的“强行发生关系”,否则,很有可能会遭到法律的严惩哟!

无论戴面具,还是不戴面具,都有可能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的人身权利,即性自主权。

虽然男方和女方结婚了,但是女方仍然是有独立人格的人,不是男方可以随意践踏的奴隶。

结婚证书是男女双方相爱的证明,是新的责任义务的开始,是爱的主权的宣告,却唯独不是肆意践踏女方人格的许可证。

所以,请男人们尊重自己的妻子,她是你的,更是她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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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罢此贴,让我想起多年前的一件事。

一对青年男女谈恋爱,女方家人为考验男孩,竟然让女孩的哥哥冒充劫匪在半山腰抢劫,男孩挺身而出,打斗中和劫匪共同落下山崖。女孩的哥哥当场摔死,男孩也摔断腿成终生残疾。

一个良好姻缘终成悲剧。

夫妻之间打打闹闹,追求刺激性的体验,肯定算不上强奸。当然这种稍显过分的游戏还是少做为妙,女方如果一时之间没有认出是自己的丈夫,很有可能会进行激烈的反抗。双方肢体接触摩擦,相互打闹,一对恩恩爱爱的小夫妻,也有可能在一时之间衍生为剧烈的矛盾冲突,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尤其是女方,别看平时柔柔弱弱的,遭遇外来侵袭的时候,会产生比平时大得多的力量,如果是练家子,一拳一脚对准男方的要害,那就悲剧了。本来一场增进感情的刺激性游戏,到头来可能成了离婚的开幕式。所以,夫妻之间的感情交流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沟通,没有必要去追求这种恶趣味,让彼此的身心都受到伤害。即使事后达成谅解,那造成的创伤也会形成挥之不去的阴影,给后续的夫妻生活造成困扰,甚至于闹离婚,是得不偿失的。

是犯罪!强奸罪!取得受害者谅解,只是法院判决时从轻处罚的一个因素而已!

所谓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愿而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另外,对方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则不管对方愿意与否,均按强奸论处。

这里不区分婚内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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