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低保户中的困难残疾人均可享受每人每月60元,18周岁以下残疾人(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2、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二代有效残疾证四级每人每年免50元。
三级残疾证、二级残疾证以及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均享有相应的优惠措施,四级肢体残疾者除了上述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到一些额外的福利,比如在购买公共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等。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享受优惠政策、扶持规定、维护合法权益、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
发放流程如下: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换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社区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评定: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4、初审: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医院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户口所在社区残联声明作废,然后申请补发,补发残疾人证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印B,第二次遗失补发加印B2,以此类推,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标明作废。
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可以将污损残疾人证交回户口所在社区残联作废,免费换领,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