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引导中国的旅游事业,国务院在1964年6月设立了新中国早期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中国旅游事业管理局,这一机构直接隶属于国务院,肩负着管理全国旅游事务的重任。
这一机构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旅游业拥有了专门的、具备职能的行政管理机构,自此,我国旅游事业及相关的经营行为开始沿着规范化的道路发展,步入了有序的轨道。
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秉持着“扩大对外交流的影响力”和“为国家创造外汇收入”的指导思想,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与中国国际旅行社在组织架构上实行了“局社一体”的模式,即两块牌子下是同一套班子,这种模式使得旅游行政管理与企业经营相互交融,难以明确区分。
这一时期的中国旅游业,不仅在组织架构上进行了创新和探索,更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增强国际交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不仅为后来的旅游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也见证了中国与世界交流的历程。
可以说,中国旅游事业管理局的成立是中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为后续的旅游业繁荣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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