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赏格通知布告,全文如下: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赏格通知布告
(2022)湘04执440号
关于本院立案施行的申请施行人郑小亚与被施行人黄为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施行人黄为民至今未依法履行遵义仲裁委员会(2022)遵仲裁字第218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拖欠申请施行人郑小亚告贷本金262466.03元及利钱,经申请施行人书面申请,本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更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施行中财富查询拜访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发布赏格通知布告如下:
凡向本院举报被施行人黄为民(身份证号:430403196807210534 户籍地址:湖南省祁东县白地市镇文化街16号)有效财富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施行到位的,将以施行到位金额的10%做为赏格金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两人以上举报统一财富线索的,赏格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配合获得。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供给线索的情状予以保密。
本通知布告有效期一年。
举报德律风:0734-8893212
联络人:范法官
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红网
审稿:丹阳、康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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