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施行赏格通知布告
因被施行人黄可拒不履行生效法令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足够操纵社会力量查找被施行人下落及其名下财富情状,有效冲击被施行人窜匿债务行为,进步施行效率,强化施行功效,敬服司法权势巨子。经申请施行人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更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施行中财富查询拜访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决定发布如下赏格通知布告:
一、凡供给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施行人的财富线索,协助本院查找到被施行人可供施行的财富,在施行到位后,申请施行人自愿以施行到位金额的 10%奖励举报人。
二、凡供给被施行人下落,协助本院查找到被施行人的,申请施行人自愿奖励举报人 1000元。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将对供给线索的单元或小我情状依法予以 严酷保密。
若举报线索有不异的,以更先举报的为准。本通知布告发布后,若被施行人已经履行全数义务,本赏格通知布告主动失效。
联络人:莫法官
特此通知布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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