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信员 徐祥 孟艳)为加强“四大查察”“十大营业”密切跟尾的监视合力,落实查察监视办案一体化要求,加强对审讯活动的监视,本年,泰兴市查察院强化对裁判文书的审查力度,成立由案管、案件承办人和部分负责人先后审查三道的审查机造。
泰兴市查察院积极履行监管本能机能,以不让监管线索从第一道关隘随便流失为目的,就裁判文书的审查造定了《裁判文书审查工做计划》,对审查相关事项做了详细规定。
计划规定审查人员由案管部分两名员额查察官构成,关于审查后未发现问题的裁判文书,再由一名员额查察官审查后即可通过,关于有问题的裁判文书,由二人配合商定后出具审查定见,并填录《一审讯决、裁定审查表》,复印1份留做台账,原件移送至刑检部分进一步审查。同时规定裁判文书送达案管后,查察官必需在一个工做日内审查完毕,再移送刑检部分继续审查。
计划还规定,案管部分需列明审查的要点清单,以便于敏捷发现监视线索并制止遗漏。同时,根据上级院及本院有关监视线索移交的规定,发现监视线索后立即移交刑检部分,并及时跟踪对接、动态提醒,领会后续审查和处置情状并笔录在案,做到监视线索移送后件件有成果,构成闭环式工做格局。
截至8月底,该院案管部分通过完美裁判文书审查机造,把牢裁判文书审查的首道关隘,已向刑检部分移送监视线索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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