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高施行标的195万余元,更高可得20%奖励!有线索快举报!
为敬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法令威严,推进社会诚信系统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施行赏格通知布告如下:
赏格通知布告
赏格金额:凡向东湖区人民法院举报以下被施行人财富线索,经查实且在赏格一年有效期内得以处置变现并现实施行到位的,东湖区人民法院将在现实施行到位之日起一个月内根据现实施行回款的20%赐与举报人赏格金奖励。
赏格主体: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收行
赏格期限:自通知布告发布之日起一年
注:东湖区人民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状予以保密。
来源:东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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