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两小无猜,因为两家离的不远,从小学到初中再到大学我们不断在一路,在高考那年,我们说好一路考统一所大学,成果如我们所愿。
结业后我们过起了同居生活,但那不是长久之计。一年后,觉得该是见两边父母的时候了。两边父母其实我们两小我都见过,但我们爱情的事他们不断不晓得。我和老公家的前提都能够,我父母觉得只要两小我过得幸福彩礼几无所谓。我们家就我一个女儿,成婚时父母陪嫁了一套房,公婆说:你父母陪嫁一套房就够了,我们也不消再花钱去买房。
成婚当天,婆婆当着所有人的面给了我一张银行卡,说里面有10万,是他们白叟的心意,婆婆说会把我像女儿一样看待的。成婚没几天,婆婆就找到我,让我在房产证上加上老公的名字。我对加名字那件事其实其实不介意,但我父母是反对的,最初我仍是掉臂父母反对去房管局加了名字。
之后,婆婆对我好上加好。周末我去逛街,垂青了一件名牌衣服要3千,信誉卡已经刷到了上限,只能用婆婆给我的那张卡,收银员却告诉我余额不敷,我其时就愣住了,婆婆明明说卡里有10万,怎么可能余额不敷。回家后我量问婆婆,卡里到底有几钱?她却说:卡里只要一千块钱。其时我的气不知是从哪里出的。婆婆在婚礼时说的话让人打动,却都是骗人的。
各人说如许的婆婆我该拿她怎么办?要不要说离婚吓唬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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