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斑斓景洪发布)
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传染肺炎疫情工做
指导小组批示部
通 告
第93号
关于1例省外入景新冠肺炎阳性传染者
活动轨迹的布告
2022年11月19日,景洪市在省外入景人员3天2检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传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病院隔离诊治。现将有关情状布告如下:
一、活动轨迹
无症状传染者:男,59岁,系省外入景人员,栖身于景洪市景亮路4号御品山河8栋2201。
活动轨迹:11月18日18:35乘MU8578次航班从昆明市到景洪市;19:21到西双版纳机场落地检(成果为阴性);19:44乘车(车商标:冀CJE799)前去江北街道御品山河8栋2201(其居所)未外出。
11月19日10:00乘车(车商标:冀CJE799)前去景洪市活发大酒店;10:19步行前去财产中心志海钟表店;11:09到嘎洒老蘑菇庄园青头菌包厢用餐;13:42到桃李春风小区39栋2单位101号;14:35前去财产中心;14:45步行前去活发大酒店核酸采样点采核酸;15:09步行返回财产中心志海钟表店;15:17返回居所未外出。
二、安康提醒
目前,疫情处置各项工做正稳妥有序开展。请与上述轨迹存在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备,积极共同做好5天居家安康监测和5天5次核酸检测办法(间隔24小时)。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市区范畴内暂缓举办人员聚集类活动或会议,入(返)景人员抵景后7天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去人群密集场合。请广阔群寡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科学佩带口罩,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积极共同属地落实各项防疫办法。拒不遵守报备等防疫规定招致疫情传布扩散的,将依法追查责任。
市应对疫情工做指导小组批示部德律风: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做指导小组批示部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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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造:王 晶
末 审:万滢江
责 编:巩 娅
编 辑:师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