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正的仇敌是谁?

2周前 (11-22 00:22)阅读2回复0
王富贵
王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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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是一个永久都充满着挑战与匹敌的职业,从做律师的第一天起头你的敌手不是他人,恰是我们律师本身,在法庭上坐在你对面的律师,在法庭外就是那位正在和你委托人的会谈或交易敌手谋害的律师。 大凡律师,有十年以上执业履历的,个个都是老谋深算,笑里藏着刀、棉里裹着针,抬抬见血,在社会上方方面面都有着看不见的默契,似乎个个都能呼风唤雨,既能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能把小事搞大、简单的事复杂化,总之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市场和和客户永久都在选择律师,律师的优良也老是在律师与律师的比力中闪现出来,律师只要找到本身的比力优势,才会成一个社会、市场、客户需要的律师。 自古以来,人都最愿意和三种人打交道,有钱的人、有权的人、伶俐的人,律师当然不会是最有权的人,也不会是最有钱的,独一能拿出来和人比赛的就是伶俐才智,也就是所谓的聪慧。

   律师是一个充满聪慧的职业,但实正的聪慧是什么?读过佛禅的书就晓得,所谓的聪慧只不外是“突破茶杯捡起来,然后用抹布擦干桌上的水”,(见静一居士编著的《禅的聪慧》一书),最简单的就是最聪慧的。律师面临的每个案件从理论到理论往往城市有若干种可能和成果,做为案件的代办署理(辩解)律师就是要从多种可能中,找到一种对本身的当事人最有利的、最容易的、最简单的计划和途径,因为你越容易做到的也就是对方律师就越不容易做到的。

   在诉讼案件中,诉讼恳求决定案件的性量,案件的性量决定着诉讼过程是需要哪些事实和证据,此中就有一个证据的挑选和对的过程,哪些证据由本方提交,哪些证据由对方提交;哪些证据必然要向法庭供给,哪些证据是可供给不成供给,哪些证据是用来迷惘对方的;哪些事实是要认可与承受的,哪些是只要对方没有证据坚定不予承认的,固然那也许就是原来的事实,但在法庭上一切由证据和委托人的利益说了算,在诉讼案件做律师最重要的工做就是挑选证据、裁剪事实,并以此为根底造造差别和长短,最初让法官居中做出对本身最有利的判决。

   再好比在审查草拟合同中,需要为当事人设置哪些权力、匹敌对方的权力,合同中时间、数量、次数、比例、含量一切能够量化内容都能够做为抗辩对方的匹敌点和成为对方违背合同的理由。以至对有些道德风险和信誉风险以及某些不成预见的风险峻设置一些“陷阱”条目。

  目标只要一个,当特定的情况呈现,委托人有权中行以至推翻所有的合同条目,以期起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把委托人的风险降到更低,然后再用诉讼等手段来停止布施。所以草拟合同不克不及一味依赖格局条目,往往根据现成的格局条目草拟的合同,往往是没有保障的合同,因为其内容往往都是普及性的条目,没有详细的针对性。

   按笔者的经历,在打点所有的诉讼非诉讼案件的时候,起首不要把对方看成是不懂法令的人,而是把敌手想成是一个比你强十倍的律师,然后找到造高点,再想方设法保卫造高点。做律师最怕的是已经给当事人形成了损害,本身还觉得很无辜,招致如许的成果原因只要两个,其一欠缺与高手对陈的经历,其二是晓得的与坏人坏事太少人。

   做为律师难不在于法令常识上,而在于运用上,就一般的营业而言,所谓的专业法令常识,从适用的理论及法令条则不出一个礼拜惧搜集到并熟悉它、领会它,对详细的案件而言,需要适用的法令条则,借助强大的电子查询系统可能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就能全数找出来。

  余下的就是看怎么设想套路了,找到最有利、最容易、最简单的计划和途径,然后是做到、说到、写到,律师的功夫也就在那儿表现了。 总之做为律师你的敌手就是律师,但是敌手不是仇敌,实正的仇敌不是他人恰是我们本身。世上的路有万万条,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是对某个详细的人、详细的事、详细的案件,合适的路也就只要一条,聪慧的差别在于谁能起首找到那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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