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哪些针对宫女的刑罚
古代可谓五花八门,从惨无人道的五马分尸、千刀万剐、腰斩、油炸、水煮、火烤、剥皮、挖心、杖毙、杀头、上吊、鸩毙、浸猪笼、投井到不要人命的夹手指、打板子、掌嘴、徒刑等等。(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历史三日谈)
就这些整人的措施和手段,本没有宫女和常人的区别,只要是犯错了犯罪了,这些成熟的处罚方式基本上都是拿开就能用,罪大恶极就用厉害点的,轻的就用温柔点的。
古代的刑罚基本上以摧残人的身体和生命为本,以此制造恐怖,达到震慑人心的目的,与现代刑罚改造人心,从新做人不同,古代犯了事,经过一整套的审讯方式,好好的大活人,放出来基本上非死即惨。
如果发生冤狱,犯罪嫌疑人的处境就会更糟糕,为了达到杀人灭口的目的,能囫囵个出来都不能说是人了,而算是铁人。
民国时期上海滩鱼龙混杂,偷抢盗赌场等个色高手云集,产生了诸如杜月笙、黄金荣和张啸林这样的流氓精英,其中一些女流氓也是巾帼不让须眉,其中最有名的一个就是“铁逼”金秀。
为什么起这么奇葩的一个名字呢?与当时的上海滩江湖风气以及她的特殊经历有关,当时的上海滩弱肉强食,地下江湖逞强斗狠,想要混口饭吃并不容易。
金秀就是硬要在别人的饭碗里扒食吃,被人胖揍,有几个不注意的彪形大汉,往金秀的下体踢了几十脚,人当场站起,没事,从此金秀作为流氓中的豪杰,也算是有了字号――铁逼的名头。
像这种挨酷刑没事的自然都是少数,大部分人,过一遍刑堂,基本上就等于在十八层地狱锻炼了一圈。
就这些刑法来说,其实并不区分是不是宫女,只要犯了错,即插即用,简单高效,当然要说残忍,挨到身上了都残忍!
0